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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收养孩子落户办理条件有什么要求?

更新时间:2022-09-09 15:54:37作者:未知

江门收养孩子落户办理条件有什么要求?

  收养及无户口人员登记入户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由社会福利机构申请办理的收养弃婴(弃童)入户;

  2)已办理收养登记、事实收养或抚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申报入户;

  3)对超过3个月无法查询身份信息且需要在福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讨乞人员;

  4) 其他无户口人员,对于根据《收养法》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无法办理收养登记、事实收养或抚养公正的事实抚养人员。

本文标签: 人员  户口  事实  机构  收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