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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校车驾驶资格申请条件 江门办驾驶证

更新时间:2022-09-09 14:37:24作者:未知

江门校车驾驶资格申请条件 江门办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十二条规定。办理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为了规范和方便当事人申报,请各当事人按照《指南》办理业务。

本文标签: 驾驶证  机动车  当事人  公安部  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