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中山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更新时间:2022-06-29 08:13:50作者:未知

中山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办理条件

  1、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称职工);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办理材料

  单位经办: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本文标签: 用人单位  增减  时限  工伤  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