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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6
更新时间:2022-06-27 19:05:06作者:佚名
9月17日,为集聚一流的创新创业人才,打造人才引进、人才安居、发展支持、贡献奖励等全周期人才支持体系,翠亨新区起草了《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聚集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现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来函请寄: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香山大道行政(人才)服务中心,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聚集发展的若干措施)”字样)。
二、电子邮件:chxqrczx@163.com
三、联系人:冯淑榆,联系电话:0760-89893054
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聚集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优化人才聚集发展环境,建设区域人才高地,打造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新中心,制定本措施。
一、发展高端人才产业组建新区人才发展集团公司,探索人才发展产业化、市场化道路,聚焦人才引进服务、公寓建设管理、创业载体开发运营、项目孵化投资、教育培训等人才工作业务,整合优质资源,打造全链条人才产业。
二、大力引进顶尖人才
对新区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及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在市级人才政策基础上,额外给予最高500万元安家补贴或提供最高200平方米免租人才住房,全职工作满5年,无偿赠送所租住房。
三、支持领军人才“团队+项目”
引进一批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对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符合新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端领军人才“团队+项目”,已获得省、市创新创业团队补贴的最高可按省、市经费给予1:0.8、1:1配套。对新区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或功能的团队和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经费支持额度上不封顶。
四、建设高端科研平台
对新区各单位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在市级政策基础上给予最高50万元开办经费补贴。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新区一次性分别补贴30万元、10万元。在站博士后两年每年给予每人3万元工作经费和8万元生活补贴,毕业后留在新区工作的,给予不少于5年50万元住房补贴。
五、鼓励企业和机构引进人才
鼓励用人单位或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机构引荐人才,在新区成功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及发达国家院士、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的,新区另外给予单位或中介组织最高100万元奖励。引进1名二类、三类领军人才,新区另外给予相关单位或机构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
六、建设高标准人才公寓
未来三年筹建5000套以上高标准人才公寓,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未享受安家补贴、住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安排入住人才公寓。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精英人才分别免租入住150、100、70平方米人才公寓,免租期最高10年。
七、实施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
对新区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本科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6万元。对新区科研机构在读全日制博士发放2年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对在新区工作满3年且在职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个人补贴3000元,获得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的个人补贴1万元。
八、实施学术交流和会展补贴
企业和中介机构在新区举办全国性行业论坛、研讨会等高水平人才交流活动,单场最高补贴20万元。企业参加全国性、国际性装备制造、生物制药行业专业展会、合作交流会议的,补贴展位费的50%,单次最高补贴10万元,年度最高补贴20万元。
九、建设“翠亨人才城”
建设以“翠亨人才城”为载体的人才服务产业聚集区,邀请国内外顶尖猎头公司、高端园区孵化公司运营管理,重点引进创业型企业总部、人力资源、科技服务、风险投资、法律咨询、知识产权、技能培训、人才测评等专业服务机构进驻,对运行规范、贡献较大的中介机构给予300平方米、最长2年的办公场地租金全额补贴。
十、奖励突出贡献人才
年产值或营业收入同比增速10%、20%及以上的企业,在新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人才,分别按应纳税所得额10%、2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在新区新注册的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达到50万元至70万元的人才,按应纳税所得额10%给予奖励;达到7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5%给予奖励;超过100万元的,按2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十一、实施专业技术及高技能晋升补贴
设立“翠亨创新贡献奖”,给予当年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创新创业大赛奖,获得不低于3项国内发明专利或1项国际发明专利,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技能竞赛奖,获得省级以上建筑、设计、文化等类别奖励的个人2万元奖励。参加考试或认证取得职称、职业技能等级提升的,给予每人最高2000元奖励。
十二、培育培养年轻人才
每年面向新区社会组织或高成长型企业遴选10名优秀大学本科、硕士毕业生作为人才培养对象进行培养补助,连续2年补助每人每年2万元。为所在单位作出实质性创新贡献的,选送到国内外知名高校或开发区进行1年以内专项培训或挂职锻炼,拓展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国际视野。
十三、支持本地青年就业创业
每年组织新区各单位赴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资源集中地区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依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规上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面向中山籍知名应届毕业生开辟一批以就业为目标的毕业实习岗位,按照最长半年每月本科3000元、硕士5000元、博士8000元标准发放实习补贴,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高校毕业生到新区创业就业。
十四、推动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
支持港澳台青年人才在新区创新创业,新引进港澳台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可享受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在新区创新创业的港澳台人才,在购房、子女义务教育、就医等方面享受新区人才待遇。在新区工作的港澳人才,享受“港人港税、澳人澳税”政策。鼓励港澳在校大学生和青年到新区开展实习见习活动,在生活、交通、住宿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
十五、鼓励实施“柔性引才”
支持企业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等方式,引进市外专家短期来新区工作,对来新区连续工作1个月以上的专家,新区按照用人单位薪酬最高50%比例给予最高30万元生活补贴。支持新区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孵化载体等离岸创新中心,就地吸引使用人才,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十六、设立新区人才创新创业基金
利用翠投公司的创投工具,设立首期规模2亿元的新区人才创新创业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可转债等方式,主要投向符合新区认定标准人才创办的企业,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项目。坚持政策性基金定位,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精准金融支持,最大力度吸引高端人才在新区创新创业。
十七、推进人才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化参照自贸区出入境便利化措施,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按程序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新区内企业工作满4年,每年居住超过6个月的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协助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十八、提供高端人才专属定制服务
对符合条件人才发放翠亨人才卡,凭卡享受子女优先入学、本人及家属入户、便捷通关、优先就医、免费体检、消费优惠等优质服务。妥善解决人才子女教育问题,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义务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提供区内优质学位保障。利用人民医院南朗分院搭建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平台,为高层次人才及直系亲属开辟绿色通道,每年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协助做好高层次人才配偶在新区就业的联系协调工作。
十九、提升人才管理信息化水平
建设“翠亨人才”智慧管理平台,利用政务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解决人才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难题。绘制翠亨“人才画像”,精准了解企业用才需求,满足人才补贴申领、职称晋升、医疗健康、子女入学需求,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入职新区“政策大礼包”服务。
二十、加强政府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新区发展需要,引进和培育规划、商务、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政府及相关机构专门人才。发挥新区行政(人才)服务中心法定机构灵活用人优势,对各类岗位制定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能者上、庸者下”的考评考核体系。
二十一、打造新区特色人才文化
举办新区高层次人才联谊会,搭建行业和专业人才交流平台,举办人才论坛、人才沙龙、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建立高层次人才俱乐部,作为高层次人才学术研讨、研修培训、交流联谊的场所。组织对新区有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到国内集中疗养。在南方日报、中山日报等媒体开辟“新区人才”专栏,弘扬新区创新创业文化。
本措施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措施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本措施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予以评估修订。本措施由翠亨新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