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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晋宁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范围一览

更新时间:2024-05-09 18:00:29作者:未知

2024年晋宁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范围一览

  2024年晋宁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

  晋宁区城镇区域户籍人员办理了失业登记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大龄(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失业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特别提醒:以下4类人员不得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市场主体人员。

本文标签: 人员  晋宁  高校毕业生  灵活  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