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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6
更新时间:2024-08-14 20:14:58作者:佚名
丰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为做好丰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圆满完成学业,确保每一名在读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国家和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丰县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及在读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本科和专科)、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以教育部公布的学校名单为准)正式录取的新生,以及上述学校在读学生(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贷款条件。
1.贷款人条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属丰县;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条件。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贷款学生父母;
(2)若贷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属丰县;
(5)若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三)贷款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额度根据国家政策动态调整。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五)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最短不少于6年,最长不超过22年,一般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一)学生首次贷款(简称“首贷”)。
1.网上注册。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用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为确保注册信息安全,必须牢记用户名和登录密码,今后续贷、还款、信息维护、毕业确认等均要使用该密码,直到贷款本息还清为止。
2.现场办理。新生和在校生首次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办理点办理贷款合同签订手续,打印贷款受理证明。
3.提交证明。新生和在校生首次贷款办理结束后,务必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提交所属高校,请高校将回执验证码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确认。
4.贷款发放。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终审后,预计11月中旬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招商银行或支付宝指定账户内。招商银行或支付宝按电子回执金额将应缴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各高校账户;如有剩余部分资金,学生可在招商银行APP或支付宝APP内完成实名认证和相关操作进行支用。
(二)学生再次贷款(简称“续贷”)。
1.办理流程。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手机端“国家助学贷款APP”,在“贷款申请”中点击“申请”,填写申请信息,系统将提示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两种合同签订受理方式。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手机端“国家助学贷款APP”,原则上要求学生选择“线上签订合同”续贷,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完成“身份认证”等贷款流程。远程续贷受理合同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学生收到短信后登录在线系统,下载打印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若远程续贷过程中出现多次认证失败,请到办理点现场办理。
2. 续贷网上申请于7月2日开放。(注:7月1日前申请了续贷,需要删除申请后重新提交续贷申请,才能选择线上续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
(一)受理时间。
2024年7月2日至9月30日,进行网上远程“续贷”,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8月2日至9月30日资助中心现场受理,各镇、街道办理时间安排如下(暂定):
8月2日至8月4日,凤城街道、中阳里街道。
8月5日至8月6日,孙楼街道、大沙河镇。
8月7日至8月8日,师寨镇、梁寨镇。
8月9日至8月11日,范楼镇、华山镇。
8月12日至8月16日,宋楼镇、顺河镇。
8月17日至8月19日,常店镇、宋楼镇
8月20日至8月24日,欢口镇、王沟镇
8月25日至8月29日,首羡镇、赵庄镇。
8月30日至9月30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受理地点。
资助中心贷款服务大厅:丰县人民西路782号(老教育局4楼),联系电话:051668898509、051668898510。
(三)受理方式。
1.首贷受理方式:学生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到办理点办理。现场办理原则上实行实时办结制(即当日办理完毕),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学生提交材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当日签订合同,办结全部贷款手续。
2.续贷受理方式:由于近期天气炎热,倡导续贷学生本人通过网上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远程办理。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材料
(一)首次贷款。
1.需出示的材料: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首贷为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份;
(2)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
(3)未通过预申请贷款的学生还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续贷(现场办理)。
1.需出示的材料: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份。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项
(一)所有贷款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申请表时,对“申请贷款原因”必须作重点简要描述,其中三类对象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户家庭、低保家庭、烈士军属家庭、多子女同时上大学家庭和残疾学生需据实填写。
(二)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诚实守信,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否则违约信息将自动进入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系统,直接影响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征信。
(三)签订合同后,学生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学生在贷款还清前,需对发生变化的个人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包括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及时予以修正。
(四)若学生忘记本人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在线找回,也可联系丰县学生资助中心重置密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招商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55。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求
(一)所有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须按照省、市、县最新贷款工作要求,提前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现场办理期间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即办即走,不要停留。
(二)所有进入办理点的人员必须服从办理点工作人员管理。
其它未尽和变动事宜请及时关注“丰县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