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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是什么时候 太原市独生子女证

更新时间:2024-01-18 12:58:14作者:未知

太原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是什么时候 太原市独生子女证

  太原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是什么时候?现在还能办吗?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鼓励公民按政策生育。因此,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我省户籍公民,将不再获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现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优先优惠政策。

  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包括离异或丧偶,但是其独生子女是在婚姻续存期间生育或收养的);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太原市户籍;

  3、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

  4、女方年龄在20至49周岁之间。

  具备上述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列为发证(包括换证)范围:

  1、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男女双方按有关规定缴清社会抚养费,且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2、只有一个子女,该子女死亡后,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4、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或丧偶又再婚,其现配偶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损毁的。

  上述第4、5项可不受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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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子女  独生子女  光荣  父母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