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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批南宁市本级人才公寓选房分配事项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4-04-09 17:15:34作者:佚名

2024年第一批南宁市本级人才公寓选房分配事项的通告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分配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0〕49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日对2024年第一批南宁市本级人才公寓选房资格审核结果、入围情况及配租顺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2户异议(经核查,1户异议成立,1户异议不成立)。我局定于2024年4月17日开展本批次人才公寓选房分配工作,现将选房分配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房名单

  (一)高坡岭人才公寓:单间配套57户,一房一厅58户,二房一厅9户;

  (二)龙湖盛天·双珑原著:一房一厅64户,二房一厅17户。(详见附件1)

  二、选房方式

  本次选房为线上选房,由主申请人在手机上操作完成(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主申请人必须至少提前10分钟登录选房系统,认真阅读选房须知后方可进行选房。

  选房咨询电话:0771-3381143、3381531

  三、模拟选房时间安排

  为便于申请人熟悉选房操作流程,避免因操作不当耽误选房,本次选房活动增加模拟选房环节。

  模拟选房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00至18:00,模拟选房的房源均为假设房源,模拟选房时间段内可自由选房,不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

  四、正式选房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7日9:00-24:00

  五、抽选房号规则

  抽选房号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依次按照选房资格名单顺序号进行。每户家庭选房时间为1分钟,在规定时间内不选的,系统暂时关闭该户选房权力并进入下一户选房,未按时选房的申请人需待本户型第一轮所有申请人选房结束后方可重新抽选房号,重新选房时间在当天24:00前,不再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

  已抽取的房源全程在“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上同步显示。

  在选房当天24:00前未进行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不能再参加本次选房分配。

  选房时保障资格有效期不足一个月的,需在选房之日起10日内重新申请保障资格,待正式取得保障资格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未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取得保障资格未按时限要求签订合同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选房结果。

  六、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

  未取得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投集团)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退回原承租的住房并与城投集团签订新抽选房号的租赁合同、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签订方式分为线上签订和线下签订两种。

  线上签订:可在手机移动端登录微信公众号(南宁城投集团公租房服务平台--公租房---新业务办理)按提示操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因人工办理业务等待时间较长,建议优先选择线上签订流程);

  线下签订:请到合同签订地点办理,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由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本地建设银行储蓄卡,现场需缴纳约1600元的住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现场缴纳,可以微信、支付宝、刷银行卡方式支付)。

  签约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顺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线下签约地址:青秀服务站,地址:青秀区盘古路5号仙葫苑13栋401商铺。电话:0771-2235737、2235738。可乘坐7路、609路、B127路公交车至仙葫农贸市场站下车步行约300米。

  七、相关责任

  选房确认时间为当天9:00至24:00,需人才公寓主申请人本人亲自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选房人员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附件:1.

  2.

  3.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

本文标签: 南宁市  房号  住房  申请人  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