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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更新时间:2024-07-02 20:59:03作者:佚名
》》》2023第二季度天津津南区公租房登记公告
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出租工作,结合公租房房源情况,将于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启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登记房源
本次推出存量零散房源5个项目,共145套。具体详见《》。
二、登记
(一)登记范围
持有有效《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以下简称《符合条件通知单》)的家庭。每个持证家庭登记期限内仅限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
《符合条件通知单》上标注大寺新家园项目字样的家庭和其他家庭均可选择登记存量零散房源。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5日8:00至5月19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登记申请。
登记方式:本次登记采用互联网自助登记平台和天津住房保障app两种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网址:https://zbapp.tjfdc.com.cn/reg
(三)咨询时间、地点及电话:
每日接受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
1、双港新家园(民兴园、金秋新苑)
地址:双港新家园民盛园24号楼二楼
电话:15722299730(民兴园、金秋新苑)
2、渌水道公租房(泓安园、泓沪园、泓青园)
地址:泓安园8号楼112公租房管理中心
电话:28155535(泓沪园、泓青园)
电话:28189629(泓安园)
三、登记规则
(一)申请家庭按照《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可配租标准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限截止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登记时限截止后,申请人不得撤回登记申请。
(三)登记期间,已确认登记家庭需变更登记项目的,申请人可在登记网址上或天津住房保障app上进行撤销手
续,撤销登记可直接重新进行自助登记。撤销登记截止时间为5月19日18时整,逾期不再受理。
(四)通过摇号程序确定选房顺序号的家庭持《符合条件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据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摇号入围后放弃选房资格、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家庭,视同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且自《符合条件通知单》注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四、摇号
2023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摇号工作。
(一)摇号代表产生方式
1、根据项目可登记房源数量确定摇号代表,最多不超过20人。
2、登记结束后,登记家庭可凭登记信息参加摇号代表抽签。抽签结束后收到短信确认或电话通知确认的登记家庭,即为摇号代表参加现场摇号。
3、抽签具体安排:
(1)民兴园、金秋新苑抽签时间定于2023年5月25日上午9:30—11:00,过时不再接受抽签,抽签地址:双港新家园民盛园24号楼二楼。
(2)泓安园、泓沪园、泓青园抽签时间定于2023年5月25日下午2:30开始,抽签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泓安园8号楼205室公租房管理中心。
(二)摇号组别。按照优先组家庭、租房补贴其他家庭和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分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如前类别家庭登记数量累计已多于房源数量时,将不再组织对后续类别家庭的摇号。
(三)摇号方式。采用计算机程序或抽签等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以该顺序号作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网上登记顺序无关。
五、公布摇号结果
摇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政务网上公布摇号结果,登记家庭可查询入围结果。
http://www.tjjn.gov.cn/zwgk/zfxxgkqzf/hz/fdzdgknr0/zdmsxx0/bzxzf0/
六、复核
登记摇号结束后,区住建委对摇号入围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经营单位可进行后续配租;复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伪造有关信息,或者采取不正当贿赂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驳回其申请,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
七、入住
经营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家庭办理选房入住手续。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