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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更新时间:2022-11-14 11:36:21作者:未知
2023年,山东计划选录选调生1630名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按照《加强选调生选育管用工作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干部队伍结构,储备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经研究,开展2023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202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分两批开展选调工作,共计划选调1630名。
第一批,面向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16所高校毕业生实施定向选调。
第二批,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实施定向选调;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生实施常规选调。
二、选调条件【】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除特殊情况经组织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组与进入考察环节人选的同学、老师或院系负责人进行谈话,客观全面考察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等内容。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等结果,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拟选调人选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报名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第一批选调已公示人选不得再报考第二批选调职位。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签约的,取消录用资格。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
六、补充录用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及无递补人选岗位,视情组织补充录用,未被确定为选调人选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可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反报考规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七、培养管理
(一)岗位安排。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报考定向选调职位人员,录用后一般安排在省、市、县级机关工作;报考常规选调职位人员,录用后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录用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转送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生录用后,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到基层锻炼2年,优先安排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或第一书记帮包村工作。其中,市级及以下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省直机关选调生到村任职1年后,再到乡镇(街道)锻炼1年。在基层锻炼期间,由县级组织部门安排一名思想好、作风正、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对其进行思想引导和工作指导。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基层锻炼期满后,对基层锻炼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作为跟踪管理培养使用的重要参考。定向选调生锻炼期满后,返回选调单位工作,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安排留在县乡基层工作。对在县乡工作的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表现优秀的,及时安排担任乡镇(街道)、县(市、区)直部门中层正职。
(三)培养提升。将选调生培训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正式到岗前,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开展初任培训,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转变角色。强化理论教育和能力提升,省、市组织部门每年组织推荐优秀选调生参加各类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党性修养培训班。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选调生示范培训班,市委组织部定期组织选调生参加各类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实践锻炼,有计划统筹安排岗位轮换,通过挂职锻炼、参与重大工作专班、到先进地区企事业单位实践等方式,为选调生历练成长搭建平台。在县乡换届、日常补充调整时,注重将表现优秀的选调生选拔进县乡党政领导班子。
(四)政策保障。在基层锻炼期间,根据有关要求发放生活补助。省直定向选调生每人每年安排2万元工作经费,市直定向选调生工作经费按各市制定的标准执行;录用单位为选调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定向博士选调生工作满四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可提拔到副处级领导岗位,在省内统筹安排。符合当地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待遇。
八、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考生如因疫情防控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选调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组织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选调生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
报名期间,每天在报名系统或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咨询电话请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在“应用”模块中选择“录用选调生”一栏进行查询。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