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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更新时间:2023-01-29 08:19:01作者:佚名
打工夫妻血汗钱在银行不翼而飞,银行方面怀疑是妻子在贼喊捉贼,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这起财产失踪案的背后,到底孰是孰非?
资料图
▶数万血汗钱不翼而飞
2011年,上海的马先生正在去银行的路上,此时他的脸上充满着喜悦的笑容,就在前不久,他以最低的价格收入了一批货物,如果这批货一经卖出,自己必将大赚一笔。
在美好的幻想中,马先生不知不觉中走到了银行自动存取款机前,因为急需货物,他要抓紧给供货商转账。
当他完成一系列操作后,却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机器上竟然显示余额不足。
ATM机
马先生起初认为是系统出错,于是又试了一遍,得到的结果依然一样,不甘心的他把卡插入了另外一台机器,可依旧是余额不足。
这下子马先生有点慌了,立马查询了卡里的余额,然而他看到上面显示的数字时,吓得差点没晕过去。
卡里仅剩下100多块钱,可是就在两天前,自己才刚刚查看过,分明还剩4万多,好端端的钱也不太可能在短时间内就剩这么点。
带着疑问,马先生好像想起了什么,立即拨通电话,询问妻子是不是动了卡里的钱。
马先生打电话询问妻子
妻子魏女士听闻当即就表示自己没拿,可丈夫还以为妻子是在逗自己玩,于是一五一十告诉了这笔钱的重要性,让妻子不要再闹了。
马先生经过反复询问,确认妻子没在和自己开玩笑,这下子他知道事情不妙,立即赶回家中。
银行卡绑定的是妻子的手机号,二人反复翻看了近期的短信,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最近几日并没有该卡的取款短信,再往前就是夫妻二人的取款记录了。
妻子魏女士
夫妻俩顿时紧张了起来,这两口子是几年前从外地来到上海,虽说开了一家小店,但是收入并不高。
由于当地的高消费,这对夫妻花费了好几年,才存下来4万多块钱的积蓄,可以说这里面每一分都是血汗钱,如今突然丢失这俩人也乱了阵脚。
一般银行卡里的钱突然丢失分为以下几类情况:
资料图
1:银行卡丢失,这一点直接忽略;
2:电信诈骗,此类情况较为常见,犯罪分子会利用受害者的无知,冒充检察院以及警察等,声称受害者涉嫌洗钱,如果不配合调查就会面临多少年的刑期。
极少部分人听到这话会被吓住,最终在犯罪分子的引导下将钱全部转走。
3:在外面刷卡时此条信息泄露,犯罪分子随后办理一张伪卡,然后进行刷卡取现等活动。
两口子首先想到自己的钱是被犯罪分子给盗走了,于是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拨打报警电话
警察在电话中了解情况后,首先劝说夫妻俩不要着急,并且表示先让二人去银行咨询情况。
警察这一行为比较明智,因为现在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银行卡里的钱丢失一定和犯罪分子有关,如果贸然立案反而会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当夫妻二人到达银行以后,柜台人员出示的收支明细却显示出意想不到的内容,这笔钱到底经历了什么?
夫妻二人来到银行
▶银行非但不帮忙处理问题,反而倒打一耙
根据收支明细显示,卡里的钱的确有被取过,并且被分为9次取走,带上手续费一共为4万6千余元。
取款时间为凌晨3点30分左右,然而取款的地址却并不在上海,而是远在800公里开外的山东昌乐县。
夫妻在震惊的同时又有些许疑问,因为他俩根本就没有人认识昌乐县的人,哪怕是生意上伙伴也没有这个地区的,妻子甚至连听都没听过这个地名。
丈夫也好不到哪去,卡明明在自己的身上没有离开,里面的钱却在异地被人取走,并且就连手机都没收到银行短信提示,这件事听起来就仿佛天方夜谭。
银行流水信息
银行工作人员随后又询问了二人,是否将银行卡外借过或是透露给他人密码,两口子对此是连连摇头。
并且据魏女士反映,自己就连诈骗的电话都没有接过,根本不可能将密码泄露,无论是自己还是丈夫,反诈意识都非常强,手机也会自动将诈骗电话拦截。
工作人员听后也是一头雾水,可这家银行只是分行,而且不是银行卡的开户行,所以能提供的线索非常有限,建议马先生二人去到开户行,兴许能找到有用的线索。
银行柜台
第二天一大早,两口子就坐上了第一班地铁,尽管他们知道这个点银行没有开门,但焦急的内心促使他们哪怕蹲在门口等,也要尽快找回自己的血汗钱。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马上就要到9点,远方出现了一道人影径直走向银行大门,熟练的用钥匙打开了门。
夫妻俩见状马上站起,跟随工作人员走进了银行。
地铁
大概不到5分钟,其他工作人员也陆陆续续到达,银行正式开始营业。
二人迫不及待的前往柜台,把自己的情况详细的说了一遍。
此时他们一致认为,到了开户行以后自己的问题就能够解决,可银行接下来的行为却着实点燃了二人的怒火。
按照常规来讲,客户的钱在银行丢失,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银行都有义务将此事调查清楚,可这家银行非但不想调查,甚至还反咬一口。
银行
银行表示,这张卡一直在马先生身上,密码也只有夫妻二人知道,里面的钱怎么可能在山东被取走?
随后又用阴阳怪气的语气道,是夫妻当中其中一人跑到山东把钱取掉,然后来到银行贼喊捉贼,试图骗一笔赔款。
本来这两口子还是用拜托人的语气请求银行帮忙调查此事,可工作人员的这番话实在是太过刺耳,夫妻俩也收起起初的温和,并且开始怀疑这笔钱就是银行内部转走的。
马先生
面对咄咄逼人的银行,马先生当即据理力争:
“我犯得着这样么?如果是我自己取的我还用得着找你们银行?这种行为是要负起刑事责任的!”
眼见对方不想管自己,夫妻俩气呼呼地离开了银行,但此时并不能就这么算了,自己的财产在银行失踪,哪怕钱追不回来,银行也无论如何必须给自己一个说法。
魏女士
现在这两口子已经不单单是搞清楚财产去向那么简单,更是要为了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当把钱存入银行以后,存款者就对银行有了债权,银行务必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好储户的债权。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了自身尊严,夫妻二人将这家银行告上法庭。
法庭
▶银行强词夺理,夫妻二人败诉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马先生带领妻子缓缓走进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听完二人的描述后,内心也是涌起了一股无名之火,毫不犹豫接手了此次案件。
夫妻俩看到法院的态度以后,内心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然而在法庭上,原本信心满满的二人却被银行的辩词打乱了阵脚。
银行方面的辩护人表示,对方并不能证明案发时银行卡在自己身上,不管是交易凭证的时间也好,还是在派出所保安的时间也罢,都距离案发时间相隔了12小时。
银行自辩
这番话明摆着说明,夫妻中无论是马先生或是魏女士,都无法提供案发时的不在场证明。
并且也拿不出确切的证据证明,钱是因为被其他人盗刷,所以银行始终坚持是两口子取走了钱。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马先生二人提供的证据还不足以证实自己的钱是被伪卡盗刷,更加无法证实银行的违约行为,因此法院驳回了夫妻俩的诉请。
夫妻二人
这个结果实在太出乎意料,夫妻二人怎么也想不到会败得这么惨,情绪低落的他们回到家中也是茶不思饭不想,越想越来气。
马先生认为,这些钱是自己辛辛苦苦奋斗几年才积攒下来的,现如今无缘无故就没了,并且还不是因为自己的过失,换在任何人身上都会难受。
魏女士已经开始绝望,她已经对那笔钱不抱希望,不停地抹着眼泪。
马先生不服气,于是再次向法院提起了上诉,法院方面也欣然接受了马先生的诉求,这次接手案件的是盛宏观法官。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盛宏观了解案件后,首先认为此次案件应当从证据上来进行判断,要先搞清楚到底是不是伪卡盗刷,如果确实是盗刷就需要改判。
其次要看此次案件中夫妻二人是否有人存在过失行为,如果银行方面确实能证明那笔钱是通过真卡取走的,那就保持原有判决。
律师为了帮助这对夫妻打赢这场官司,特地联系了马先生,因为一审的败诉,马先生接到电话后立即与律师见面,二人谈了好久,为二审做了充分的功课。
虽说这次的准备充足,但之前的败诉使得马先生内心惶恐不安,他已经无法承受第二次打击了。
在忐忑的等待中,终于等到了开庭日。
开庭日
▶法官不吃银行强词夺理那一套,夫妻胜诉得到全部赔偿
法庭上,马先生在律师的指导下,要求银行提供一条关键性证据,正是昌乐县自动取款机的监控录像画面。
如果真的可以看到案发时的监控录像,那么整起事件就能够真相大白。
这个要求怎么看都是极为合理的,但是对于马先生的要求,银行方面却表示了拒绝。
ATM机
由于我行ATM机具遍布全国各处,在不能明确具体操作机器的情况下,无法查询到具体信息,所以告知法院,请上诉人明确提供ATM机的位置和查询时间后配合查询。
法院表示向上诉人确认后回复,但后续被上诉人并未再收到相关的任何回复,从上诉状中可以看出,上诉人是在收到一审判决后,才慢慢回忆起在ATM机上查询的情况。
所以我方认为,他在上诉中所指责的这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任何依据。
这番话虽然听起来很难懂,但却是银行辩护律师的原话,简单来讲就是银行并不知道取钱的ATM在哪,所以无法提供监控录像。
被上诉方银行
马先生听到这个理由以后,气得都笑了,因为银行的流水单上面明明白白地标明了取款地址以及日期,事到如今却说不知道,这种做法就是前后矛盾。
同时马先生心里又没了底,既然银行都把话说得这么绝了,自己到底能不能胜诉也就变成了未知数。
法官盛宏观表情严肃地听着双方诉说辩词,心中已经有了底。
盛宏观
他认为银行有对ATM机录像进行举证的义务,ATM和特约商户不一样,这东西本身就是银行控制的,摄像头也是银行内部安装。
无论在哪个地方刷了卡,只要是这家银行,那么就都可以从系统里面将监控调出。
假如说银行确实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无法举证,那么应该向法庭说明,拿出能够证明自己无法举证的证明。
虽然盛宏观此时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但涉及法律马虎不得,于是他宣布暂时休庭,把同事聚集起来共同商讨。
经过一系列商讨,案情也逐渐明朗。
盛宏观法官
看到法官等人走出来以后,马先生和魏女士的心都快提到了嗓子眼,夫妻二人不敢看盛宏观的面部表情,同时眼睛又不受控地盯着他。
盛宏观则是一脸严肃,让人无法琢磨,迈着庄严的步伐走上了法台。
在盛法官的示意下,马先生旁边的律师率先开始发言。
上诉方
律师斩钉截铁地表示,上诉人(马先生)的储蓄款在异地被盗,上诉人没有过失行为,根本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银行卡也一直在上诉人身上没有外借或者遗失。
所以此次案件不能认定为是持卡人进行的取款行为,因此被上诉人的辩词无效,银行已经构成了严重违约,应该承担此次事件的全部责任。
盛宏观随后又示意银行方面发表辩词,不过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这场官司马先生赢定了。
法院
银行方面还是一再强调,马先生应该拿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并且马先生有必要提供案发时间这张卡就在自己身边的证据。
案发时间为凌晨3点19分,马先生得知卡内钱财丢失的时间为下午15点13分,中间间隔了12小时。
夫妻俩其中一人完全有可能凌晨3点在山东完成交易,随后乘坐任何的交通工具返回上海。
绕来绕去,银行方面还是老一套,抓住夫妻二人没有不在场证明这一点咬住不放,故不能排除受害人自取的可能性。
虽然说银行这套说法让大家来看极为荒谬,但这种可能性也不是不存在。
上海到山东昌乐县的距离
但是在民事诉讼当中,对于证据的判断是一个社会科学的判断,不能用自然科学来判断,不能用机械性的逻辑来对此进行分析。
如果按照银行这个理解法,就算是案发距离发现时间只间隔三个小时,马先生两口子依旧有作案嫌疑,因为从山东到上海坐飞机只需要两个小时。
所以盛宏观认为,马先生夫妇的说法相较于银行来说更具有说服性,更为重要的是,银行既无法提供监控录像,也无法提供夫妻二人当天出入上海的记录。
从上海坐飞机到潍坊的所花时间
所以法官判决如下:
1:撤销一审判决;
2:被上诉人(银行)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民币45057元(包含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即日生效。
盛宏观宣判
夫妻二人听完判决后有种想哭的冲动,当他们把手心摊开以后,上面早已经被汗水浸透,盛宏观在他们的眼中也变得无比高大。
马先生夫妇二人的事件不仅让人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同时也为大家提了个醒,要随时注意自己的财产安全,下载国家反诈APP。
国家反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