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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来九江哪些地区需要报备 货车来九江哪些地区需要报备疫情

更新时间:2022-10-24 06:11:36作者:未知

货车来九江哪些地区需要报备 货车来九江哪些地区需要报备疫情

  一、湖口县

  凡九江市外进入湖口的货运物流车辆,应提前24小时通过“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平台”主动报备和申请办理《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凡持有《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乘人员可直接进入湖口县。

  对到达湖口县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实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

  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可直接通行,抗原结果阳性在湖口就地落实管控。

  二、彭泽县

  当前,新冠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多点散发的态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保证货运车辆有序流动,对来(返)彭货运车辆实行预报备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报备对象。所有九江市以外来(返)彭货运车辆,原则上至少提前1天向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报备。

  2.报备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和属地管理的防控原则,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报备。

  3.报备条件。货运车辆原则上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实行“点对点”管理,卸货或装货,即来即走。

  4.管控要求。所有市外来(返)彭货运车辆凭车辆报备证(见附件3),司机及同乘人员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入彭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进行“落地检”。对来自涉疫重点地区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同步增加抗原快速检测,在交通查验点完成行程查验、车辆消杀等措施后,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

  5.车辆分流。为避免货运车辆拥堵,以“就近入彭”为原则,按照车辆报备证登记的入彭通道通行。对目的地不在我县的过境车辆,不在我县境内收费站下高速。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主动报告旅居史,对故意隐瞒行程及接触史,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庐山

  1.主动报备。凡省外货运物流车辆进入庐山市,应提前24小时通过“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平台”主动报备和申请办理《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省内货运物流车辆进入庐山市,应向货车车辆登记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如未能及时办理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应提前24小时向您装(卸)货的目标企业报备,并由目标企业持《庐山市车辆通行证》至路口接引,并落实闭环管理。如果您的目的地不是庐山市,请在交警引导下通过高速直达。

  2.物资中转。行程绿码带*司乘人员:提前 24 小时向目标企业主动报备,目标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告知本地防控政策。货车在高速服务点查验 48 小时内核酸证明,健康码、体温后,不用下车由目标企业现场引导货车司机落实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工作流程按照原卡口,接驳点方案进行,应接驳的引导至星子北高速口下高速,在接驳点完成分装消杀后,目标企业引导至卸(装)货地点,完成作业后离境形成闭环。

  3.配合查验。凡持有《江西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乘人员可直接进入我市。对到达我市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实行“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阴性可直接通行,抗原结果阳性就地落实管控。

  4.闭环管理。所有入庐货运车辆由收(出)货单位(企业、货主)落实包保责任,规范进行消杀,在庐期间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即卸即走、人不下车”,并由收货单位(企业、货主)引导自高速离庐。如确因返程带货等需求短期滞留的,应由收货单位(企业、货主)引导车辆在待装货区域原地静止、驻车等候,等候期间禁止外出,不得集聚交谈、不得扎堆用餐。

本文标签: 报备  车辆  核酸  货运  抗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