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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社区居家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享受条件

更新时间:2022-10-14 08:56:54作者:未知

淄博社区居家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享受条件

  淄博将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选择15个社区推进助餐配餐服务试点工作,户籍在15个社区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申请助餐配餐服务,享受午餐补贴政策。这项试点工作也将为解决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发挥助力作用。长者食堂也可向居住在本区域的其他常住老年人开放。

  助餐配餐服务

  1、打造助餐配餐服务品牌。长者食堂应统一命名为“XX镇(街道)XX社区长者食堂”。助餐配餐机构应统一助餐标识、统一配送餐车标志、统一配送队伍服装,培育具有淄博特色的助餐服务品牌。

  2、科学制定莱谱。长者食堂应当根据助餐服务对象身体特点和时令季节变化,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和禁忌,做到每周有食谱、荤素搭配、营养丰富、合理均衡。配餐标准为“1荤+2素+1营养粥(汤)+1米饭(馒头)”,餐标价格每份不低于6元。有条件的长者食堂可制定个性化食谱,按照市场价格满足社区居民的就餐意愿和需求。

  3、完善配送网络。长者食堂要建立全职、兼职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助餐配餐服务网络。发挥村(居)委工作人员、党员、志愿者的带动作用,为高龄、失能老年人开展上门送餐服务

  4、丰富服务内涵。各区县民政局要将助餐配餐服务与独居、空巢、失能、计生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关爱服务相结合,积极探索“时间银行”服务方式,根据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开展助洁、助浴、助医、助行、精神慰藉和老年人探访服务,拓展服务内容,丰富“大配餐”服务内涵。

本文标签: 配餐  老年人  长者  食堂  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