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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沙河市疫情防控期间红事缓办停办丧事简办的倡议书一览

更新时间:2022-09-28 04:09:55作者:佚名

邢台沙河市疫情防控期间红事缓办停办丧事简办的倡议书一览

  沙河市关于在全市农村(社区)疫情防控期间红事缓办停办丧事简办的倡议书

  一、红事缓办停办。

  从4月14日起,一切红事、喜事(嫁娶婚宴、乔迁宴、生日祝寿宴等)一律延期举办,推迟到疫情应急解除后再办,对于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停办缓办的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疫情应急解除后举办的红事,要按照移风易俗工作要求,在婚事举办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进行报备,村委会、社区要第一时间向乡镇政府报备。对拒不报备的,村(社区)、单位红白理事会不予帮忙办理,是干部职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严格落实报备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遇有白事,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两委”、包村干部报备(报备表附后),内容包括办理时间、参加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体温、健康码、行程码)等,村(社区)报告乡镇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从简从速办理丧事。

  村(社区)要第一时间上门入户告知逝者家属疫情防控丧事简办的要求,督促逝者家属“不设灵堂、不通知亲朋参加、不举行吊唁仪式、不置办酒席”,从简从速办理丧事,最大限度缩短治丧时间,原则上严格控制在3天以内。

  四、严格控制治丧规模。

  人员去世后,直系亲属不超过5人到殡仪馆办理火化业务。火化后,送葬人员只限直系和近亲属参加,总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参与人员必须全程戴口罩、做好消毒和个人防护工作。送葬车辆控制在3辆以内,禁止集体聚餐。

  五、建立群众举报制度。

  对不按规定报备和规范要求操办白事的,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开展监督,积极参与举报。举报属实的,对违规操办的单位、个人和承办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人:蔺红亮 8831246 13473050908

本文标签: 报备  疫情  丧事  社区  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