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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更新时间:2024-03-25 17:28:46作者:佚名
(原标题: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易鹏飞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2024年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易鹏飞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易鹏飞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易鹏飞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图为易鹏飞在法庭受审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易鹏飞利用担任湖南省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怀化市市长、娄底市市长、郴州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0万余元。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易鹏飞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在招商工作中明知有关公司所要求的土地出让优惠政策违反国务院禁止零地价和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的规定,且在有关人员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易鹏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易鹏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延伸阅读
落马市委书记感觉要被查 与妻子清点现金后一起烧钱
1月31日晚,由湖南省纪委监委与湖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忠诚与背叛——2023湖南正风反腐警示录》在湖南卫视播出。
为“尽快搞副省级”这名落马市委书记留下了33个烂尾工程
在电视专题片第一集中,湘潭市委原书记曹炯芳亮相忏悔。这也是他在去年的《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出镜后,再次亮相反腐专题片。
图为曹炯芳讲述被不法商人围猎
2016年,曹炯芳调任湘潭市委书记,为了“急于出显绩”“争取尽快搞副省级”,明知湘潭政府债务已风险预警,仍拍板决定违法融资举债,推行“精美湘潭两年行动”。“在湘潭以后急于求成,就想尽快地见到政绩,”曹炯芳承认。
在错误政绩观的主导下,曹炯芳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中央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要求置若罔闻,安排市政府违规出台两个红头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和平台公司,借PPP项目大肆违规举债,并强令市人大常委会出具决议,为违规融资举债“背书”。
曹炯芳承认:“作出一些决策,有主观盲动性,是一种官僚主义的决策……这个与中央的要求、与省委的要求是相违背的。”曹炯芳的滥权妄为,致使湘潭违规新增举债435亿元,财政不堪重负,形成33个烂尾工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这是权力的滥用和私用,造成了今天的结局,这确实是难辞其咎的,”曹炯芳忏悔。
曹炯芳,男,汉族,湖南澧县人,1964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中共党员。他曾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2016年出任湘潭市委书记,2021年7月离任,2022年3月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的岗位上被查。
甘于被围猎感觉要被查,曾与妻子一起烧钱
据2022年的反腐大片《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披露,曹炯芳一方面大肆违规举债,导致湘潭债台高筑;一方面大搞腐败,放任支持胞兄在湘潭“提篮子”、揽工程,帮助其在融资过程中牟取利益,政治掮客文竹则打着他的牌子当起“地下组织部长”。
此前的专题片还披露,曹炯芳甘于被围猎,一步步落入了不法商人精心设计的陷阱。
涉案人沈某:知道他(曹炯芳)小孩和我小孩也是同年,又是同月,这个时候,想通过小孩跟他拉得更近,就安排在一个学校,也安排在了一个班上学。
沈某还细心地照顾曹炯芳一家的生活起居,还认干亲、当陪练、做厨师,感觉就是曹炯芳的家庭保姆和生活秘书。
投资就意味着回报,沈某要的回报,就是通过曹炯芳拿项目。
据介绍,曹炯芳被留置前,组织曾多次找他谈话,让其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可曹炯芳执迷不悟,对抗调查,拒绝接受组织的教育和挽救。
曹炯芳妻子邓某某:春节以后他就越来越感觉到组织会查他,我们俩又一起把家里的现金清了一下,他就发现家里有一些外币,他说到时候讲不清来源,只有烧掉以后,我们就安全,并且一边烧的时候还一边跟我讲,他说这个是我们俩带进棺材里的秘密。
副县长为升迁送给市委书记儿子一百万,落马后声泪俱下
在电视专题片第一集中,郴州市政协原副主席、郴州市民政局原局长李志珍声泪俱下痛哭忏悔。
图为李志珍出镜忏悔痛哭
2018年,时任永兴县副县长的李志珍,为谋求职务升迁,想方设法攀附时任郴州市委书记易鹏飞。李志珍在专题片中表示:“那时候郴州到处在流传,你想要提拔重用,找不通易鹏飞这个关系,那是不可能的,然后拿了一百万过去,送给了易鹏飞的儿子。”
不久,李志珍被提拔为郴州市信访局局长。2023年2月,易鹏飞落马,李志珍随之被查。经查,李志珍还涉嫌受贿290余万元,2023年9月,李志珍被开除公职,涉嫌行贿和受贿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图为易鹏飞在受审现场当庭认罪悔罪
李志珍忏悔:“教训是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死死地守住这个纪法的底线。”
经查,李志珍身为党外领导干部,把“党外”当法外,对法律规矩毫无敬畏,官迷心窍,将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违规收受礼金;为官不廉,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并获取大额回报,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跑官买官,通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巨额行贿获得职务升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湖南省纪委监委去年10月通报李志珍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2014年至2018年,李志珍在担任永兴县副县长期间,向管理服务对象曹某某提供借款100万元,违规获利63万元。2013年至2019年,李志珍在担任永兴县副县长、郴州市信访局局长期间,通过胞弟李某某、司机曹某某先后独自或与他人合伙承揽某棚户区改造、某文体广场等5个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李志珍在上述项目中出资260万元,违规获利225万元。李志珍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3年8月,李志珍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