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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更新时间:2023-12-30 21:06:52作者:佚名
大跌眼镜的嫖娼案件!多金榜一大哥看上女主播,谈后40万元包夜,事后反悔钱给多了,女主播贪得无厌痛骂榜一大哥不讲诚信,竟然报警让警察来主持公道。
这不是自投罗网吗?两人被认定为卖淫嫖娼。
两人被拘后却辩称:“我们都互相叫老公,老婆了,不是嫖娼。”警方回复:“你们叫啥都改变不了嫖娼的事实。”男子不服,一纸诉状将公安机关告到法院。
(案例来源: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榜一包夜女主播被认定为嫖娼
案件经过:
近日在《时报观察》获悉一件大跌眼镜的卖淫嫖娼案。
男子李某是个有钱人,平时花钱如流水,当然生活方面也多少不怎么检点,做很多荒唐事情都是用金钱来开路。
李某还有一个不良爱好,就是喜欢追求各种女人来享乐,面对自己看上的猎物都会非常地大方,挥金如土,而李某最喜欢的就是通过短视频平台来物色猎物。
这一天李某又在某音短视频平台上闲逛,刷到了一个长相很甜美的漂亮女主播,女主播的气质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刚看上第一眼李某就被吸引住了,于是一种强烈的欲望控制了他的脑部神经,他开始给这位姓张的女主播送礼物,一开始就是价值上百元的礼物打赏,但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张某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在直播间连点他的名字说声“谢谢”都没有听到。
李某疯狂打赏女主播
随后李某加大了力度,开始疯狂地给张某打赏礼物,很快其他的“榜一大哥”在他的强势压制之下败下阵来,李某最终稳坐“榜一大哥”的交椅,这才引起了张某的注意。
李某成为榜一大哥后,女主播终于开始热情的与李某打起招呼来,二人也渐渐聊的火热起来,最后还互相私聊起来,并且言语非常的过火,尺度也越来越大,而女主播张某也不是省油的灯,为了能让李某不断的往自己身上砸礼物,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把李某哄得五迷三道的。
没多久,两人还竟然以“老婆老公”互相称呼起来,但事发后经张某透露,与自己“老婆老公”相称的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了。
男方称互喊老公老婆不是嫖娼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人聊得越来越熟络,李某的非份想法也越来越强烈,他已经不满足只是在网上与张某打情骂俏,于是他提出了想看看张某的稳私视频和照片,张某同意,但提出的要求是按2000元-40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一个视频,价格按尺度的大小来定,李某这个金主为了一饱眼福,根本不在意这几千块钱,于是答应了张某的要求,要到了部份视频来过把瘾。
看了视频后,李某进一步提出了要求,他想与张某线下见面,张某同意,但要求是见一次面要支付10000元的“约会见面费”,对着视频中漂亮的张某,李某垂涎欲滴,满口答应。
谁知道,见了面之后,张某连个小手都不让李某碰一下,这让李某心里直痒痒,李某认为肯定是“礼物”还没有送到位,这些女主播都是很现实的主。
于是在两个月后,他直接向张某提出要与之发生两性关系,并且承诺事成后给她40万完的“包夜费”,而在视频平台那头的女主播张某听了,眼睛都睁得如灯笼般大,这不是人傻,就是钱多到没地方花了呀?于是张某当场就答应了,并且立马让李某找好了酒店开好了房间,等着自己过去应约。
但是张某还是考虑了一下,这数额巨大担心李某反悔,于是提出让李某支付43900元的定金,余额事成后再付,李某同意,直接给张某转账43900元。
李某向女主播转账定金/视频资料截图
收到定金后张某兴冲冲地来到了酒店,但刚到酒店房间,李某却告诉张某自己身上现在只有150000元,张某一听心里就来了气,说好的400000元变成了150000元,这缩水也太厉害了吧?张某觉得李某是故意而为之,很显然是不讲信用嘛,但是心里想,150000元也是天价了,市场上哪有这个价呢,只是与自己的心里预期相差太远了而已,于是想着150000就150000吧,但这想法可不能让李某知道,她还是假装不乐意,并要求李某要打张340000万完的欠条。
李某开房后称身上只有15万/视频资料截图
李某其实当时身上确实是只有1500000元现款,并没有欺骗张某的意思,于是欣然同意,当场给张某写下了一张340000元的欠条。
张某收到了李某转账150000元和340000元的欠条后,就进冲凉房洗澡去了,刚洗完出来李某已经按奈不住,像只狼一样扑向张某,张某顺着他像只软绵绵的羊被扑倒在床上,于是两人一起开始巫山云雨了一番,两人各怀不同的心情完成了交易。
但是事情结束后,欲望消退的李某清醒了过来,他觉得张某和别的女主播给自己的体验也没有什么不同呀,凭什么要给她400000元这么高的价格呢?
于是他向张某提出要回那欠条,张某听了顿时就怒了,这李某的行径真的非君子所为,怎么说反悔就反悔呢,事情做完了却说价格高,哪有消费完了再谈价格的,这也太不讲诚信了。
但是李某不管张某怎么说,都坚决要回那张欠条,随后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谁也说服不了谁,没想到张某一怒之下就要拔打110报警,声称要警察来主持公道,向李某讨个说法,李某也不示弱,直言怒道:“你打,你赶紧打!”
张某一怒之下竟然还真拔通了110,声称有人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完成后不按约定给钱,事情解决不了谁也别想走出这个酒店。
这波操作,直接把到场的民警都吓得大跌眼镜!
民警到场后,两个还在争论个你死我活的,竟然不知道自己干的事情都是违法的,还想着民警过来为他们主持公道!
民警到场了解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直接把李某张某都带回了派出所,并以涉嫌卖淫嫖娼进行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罚没张某非法所得近20万元。
而同时确定张某手中的欠条也缺乏法律效力,以作废处理。
李某张某没想到事情并没有像自己预想的那样发展,本来是让民警来评评理的,怎么还把自己给送进去了呢?
对于公案机关的处罚李某表示不服,李某甚至声称他们都认识四个月了,并且以“老公老婆”相称,他们的关系是情侣,而不是娼客与卖淫女的关系。
但是警方经过调查取证,以及李某张某的行为表现和供词可以确定两人是卖淫嫖娼无疑,张某也看到煮熟的鸭子就这样飞走了气不过,这一切都是李某不讲信用整出来的,让自己得不偿失,因此李某所说与自己是情侣关系,她直接向公安机关否认了,她得让李某在里面呆上几天才能解气。
李某不服,直接就把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理由依然是李某与张某是情侣关系,其行为不是卖淫嫖娼,而是情侣之间正常的亲密关系,要求公案机关撤回相应的行政处罚。
最终法院的判决让李某,张某如同蔫了的茄子。
那么回归到法律层面,法院最终支持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其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我们来分析分析。
卖淫嫖娼的司法解释:
卖淫嫖娼(Prostitution)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阴道交、口淫、手淫、肛交等)的行为。
通俗的解释就是,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也不管双方是什么样的身份,地位,只要双方发生性关系存在金钱作为交换条件的就涉嫌卖淫嫖娼,也就是一句话:你给了我钱财,我就与你发生性关系,这就是卖淫嫖娼的性质!
本案事实:
本案中,存在有争议的就是李某所提出的他们都认识四个月了,都称对方为“老公老婆”,以此证明双方是情侣关系,其行为是情侣之间的正常亲密行为,不存在卖淫嫖娼。
但是经过调查取证,这个说法完全是站不住脚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谁主张就谁举证,李某声称与张某是情侣关系,那就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双方的行为是不存在卖淫嫖娼性质的,但李某根本提供不了有力的证据出来,并且关键是他还被张某直接出卖了。
而作为应被告方的公案机关提供了李某与张某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张某亲自提供的证据和供词,完全确定双方并非情侣关系,而属于卖淫嫖娼。
至于双方以老婆老公互称,公安机关认为只是一种称谓,并不能以此否定双方不正当交易的事实。
法院最终采纳了公安机关的意见,认定二人的行为构成嫖娼。
如何量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李某,张某都将面临10日-15日的拘留,并处5000以下的罚款,同时涉案的张某收取的将近20万元的嫖资所得,因为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所以会被依法收缴。
至于那张34万元的欠条,只是废纸一张!
《民法典》规定,违反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像李某张某这种嫖娼性质的欠款,完全就是违反公序良俗,是违法操作,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也就是从头到尾这张欠条都是作废的,既然无效,那么双方也就没有这种债务关系,同时执法机关也不会按此进行追缴罚没。
说句题外话,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李某虽然物质基础雄厚但精神层面却是缺乏的,他只有通过不断物色女性发生亲密关系而获取心理上的满足,也正因为情感精神层面的欠缺,才让另有所图的女主播有机可乘,利用色相引诱其不断进行金钱投入。
本以为自己从中占到便宜,其实真的不知道是谁在占谁的便宜。
他们所做的一切无非都是自欺欺人罢了,最终面临的还是人财两空的局面。
所以,一个人的富有,不光是物质的富有,更应该提现在精神的富足,只有精神也富足了,何须自欺欺人蒙骗自己呢?还“老公老婆”相称?
这称呼倍感落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