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旅游景点大全(清远旅游景点大全介绍)
2024-10-07
更新时间:2022-08-13 17:57:51作者:佚名
新北区图书馆直属分馆
馆 名 | 地 址 | 开放时间 |
三井分馆 | 太湖西路与秦岭路交界处 (85511096) | 周二—周日 9:00-11:00;13:30-15:30 |
新桥分馆 | 新桥镇商务大厦(云河路10号)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取款机后方电梯六楼(85922105) | 周一—周五 9:00-11:00;13:30-16:30 |
奔牛分馆 | 奔牛公园内(13401633238) | 周一—周五 8:00—17:00 (周六、周日可电话预约借书) |
春江分馆(滨江分馆) | 刊江路296号滨江中学内(81285855) | 周一—周五 8:30-11:30;13:00-17:00 周日 9:00-11:00 |
薛家分馆 | 薛家镇庆阳路68号,华夏艺博园 A座二楼(85951680)
| 周一—周六 8:30-11:30;13:30-17:00 |
孟河分馆 | 齐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二楼(83241937) | 周一—周五 8:30-16:30 |
西夏墅分馆 | 香山欣园23幢西夏墅文体站三楼(83438151) | 周一—周五 8:00-17:00 |
罗溪分馆 | 罗溪镇青莲社区三楼(81294351) | 周一—周五 8:00-16:30 |
成人图书借阅区借阅规则
1. 年满12周岁读者凭本馆有效读者证、信用证(一人一证)借阅图书,须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读者证、信用证。
2. 图书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期15天。读者证、信用证上如有逾期图书、音像制品及期刊未还,则不能再次借阅。
3. 图书未办外借手续不得带出借阅区,办理外借手续前,请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扯、折叠等问题,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作技术处理后办理借阅手续。
4. 本借阅区文献属国家财产,读者在借阅文献期间,损毁、遗失文献须承担责任并赔偿,并扣除读者证或信用证上相应积分。
(1) 遗失文献:读者遗失文献,应以同版本完好无损之原文献赔偿,如无法以原文献赔偿,则按原文献价格的3~20倍赔偿。按出版时间计算,10年内书籍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10年(含10年)以上20年以下书籍按原价格的10倍赔偿,20年以上(含20年)按原价的20倍赔偿。
(2) 损毁文献:指涂画、圈点、折叠、剪裁、描拓、污损、撕画、划刻、撕扯、撕毁文献。
a. 损毁情况较轻,不影响阅读,按原书价的30%赔偿。
b. 损毁严重,无法修补,影响内容完整及阅读,应赔偿原文献,不能赔偿原文献按遗失文献处理。
(3) 爱护每册图书上粘贴的条形码和芯片,以免影响图书的借还。如发生损坏情况,按每本图书5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