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旅游景点大全(清远旅游景点大全介绍)
2024-10-07
更新时间:2022-09-22 19:43:42作者:未知
丰县图书馆退办证借还书公告
一、办证对象与条件
1、年满16岁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可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原件申办丰县图书馆图书借阅证。年龄在15周岁及以下的少儿读者,可凭监护人有效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军人证或者护照等)申办丰县图书馆图书借阅证。每人限办一张借阅证。
2、本馆读者证采取自助办理和人工办理相结合的方式。
二、办证种类及费用
证件名称:图书借阅证
权限:可在综合外借室、少儿外借室借图书4册(儿童绘本、玩具书、报刊、杂志、地方文献、典籍除外),在馆内电子阅览室、地方典籍问览文献、参加读者活动。
费用:押金100元/证;
借期:30天,借期内可续借1次,期限为30天;免工本费、免注册费。
三、补证、退证
1、挂失、补证
请妥善保管借阅证,如不慎遗失,请读者带上办证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总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需将借阅的文献归还。需要补领者,应提出申请并缴纳补卡费10元。未及时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2、退证
退证前须清理完所有借阅事项,携带借阅证、有效证件到办证处办理注销手续。借书证注销后,图书馆退还读者办证押金款100元(原丰县图书馆读者证押金款40元,集体证读者不可办理退证业务)。新证办理一个月后方可退证。
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借阅证持有人的有效证件、借阅证。
四、办证时间
全年办理读者证。办证时间为
8:30-12:00、14:00~ 18:00。
五、注意事项
1、借阅证限本人使用,如发现冒用、借用情况,工作人员有权谢绝使用。
2、敬请妥善保管借阅证,如因保存不当造成不能使用时,需重新制证。
3、爱护公共文献资源。借阅的书刊若有污损、涂划、撕页等情况,请参阅本馆《图书损坏、遗失及违反借阅规则处理办法》
图书借阅证是读者进行阅览和外借图书资料的凭证,为规范借书证的办理与使用,特此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