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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更新时间:2023-05-23 16:53:39作者:佚名
内江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2023
一、招生原则
坚持以三区为主,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主城区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100%入学。本次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是三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三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内江高新区积极配合。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我市主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在我市主城区学校就读且有主城区学校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在主城区居住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主城区辖区内符合进城务工条件人员的随迁子女。
三、初步招生计划
根据学籍系统中主城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测人数情况,今年主城区可提供的初中一年级学位完全能够满足入学需求。各学校的最终招生计划和市直属学校分配到三区的具体计划招生数,待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总人数基本确定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初审后),另行发文通知。民办内江市中区天立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经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
四、学校联盟
按照《中共内江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联盟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委教组〔2021〕1号)精神,继续深化内江一中与内江九中,内江二中与内江七中、内江四中,内江六中与内江铁中、西林中学联盟工作。联盟学校之间要坚持互派干部和教师,统筹安排初一年级任课教师,并及时进行公示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联盟学校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三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推进辖区内学校联盟工作,健全学校联盟发展制度机制,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改革,大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建设,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
五、招生方式
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由三区政府(管委会)牵头负责,三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的方式,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含市直属学校)的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
六、工作流程
(一)招生宣传(2023年5月)
市级相关部门应在官方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今年内江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并进行广泛宣传。三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主城区中小学校要通过报刊媒体、学校网站、教育官网、微信公众号、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及时宣传辖区范围内的小升初招生政策(包括招生方案、实施细则、报名流程等),深入细致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依法有效告知招生对象。同时要设立专门的小升初招生宣传咨询点和咨询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向广大家长、师生宣传具体招生政策、主城区招生初中的服务范围、招生计划等相关信息,尤其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
(二)学位申请(5月下旬到6月中下旬)
符合条件的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对象须根据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和报名登记方式(线上或线下),按规定申请学位,逾期未办理者,将视为自愿放弃主城区初中学位。
三区教育行政部门首先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位申请,然后再办理主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并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发放学位申请卡,且仅限一人一卡、人卡一致。发放学位申请卡的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规定做好学位申请人的招生录取等后续工作。
申请人要认真填写学位申请卡相关内容,尤其要理性填报拟就读学校志愿,原则上应选择划片学校就读,若自愿放弃原划片学校,选择到片区外学校就读,则须签订“学位申请承诺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留存一份);若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原划片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可回原划片学校登记;若原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只能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或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申请卡相关内容须如实填报,不得涂改,否则将视为无效卡。学位申请卡主卡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回收后统一管理,副卡由申请人留存(留作申请人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后选择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登记报名时的主要凭证)。在收发学位申请卡主卡、副卡时,经办人员须严格交接手续,做到登记详实、签字确认、有据可查。
1.第一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三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生源情况,确定若干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办理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位申请办理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领取并填写学位申请卡(蓝色)和学位申请承诺书,填好后交回学位申请办理点盖章。
三区政府(管委会)牵头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并组织教育、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人社、街道(社区)等部门,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联合审查小组,按照《内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标准,统一审核,并依据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开展实地核查和复核工作,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证明、办假证明等现象。凡不符合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条件的招生对象,均不得申请主城区初中学位。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主城区申请入学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第二批:主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学位。主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小学申请学位,由毕业小学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生;若户籍所在地与学籍所在地不一致,自愿选择回户籍所在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学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辖区教育部门负责招生,但仅限“一人一卡,一人一学位”,不得重复申请学位。各主城区小学将主城区小升初学位申请卡(白色)发放给本校每一位有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填写,经学校审核无误并签字盖章后,将学位申请卡相关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同时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3.统计汇总。三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主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原籍就读学生等招生对象的网上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工作,仔细核对申请人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报名登记信息与其填报的学位申请卡内容是否一致,若网上报名信息与学位申请卡不一致时,以学位申请卡信息为准。同时,及时统计汇总辖区内学位申请卡办理数量和学校志愿填报情况,并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三)编制招生总计划(6月上旬)
三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申请情况,按照“一人一学位”原则,与市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编制主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总计划。市直属初中学校招生按属地管理原则交由三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市直属学校划片招生录取后的空余学位按比例分配到三区,由三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招生(招生总计划和市直属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到三区的招生计划另行发文通知)。三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规划、新建或培育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初中学校(或九年一贯制学校),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四)招生录取工作(6月至7月)
三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方案和相关招生政策规定,根据主城区初中学校和市直属学校在本辖区范围内的招生计划,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按照“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的方式和顺序,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录取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1.划片招生。主城区初中学校招生片区由三区政府(管委会)确定,首先保障片区内招生对象的入学需求,并加强对片区内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扎实做好划片招生工作。
选择到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需持学位申请卡、户口本、房屋产权有效证明、素质教育报告册及招生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内招生学校报名登记,并将学位申请卡副卡交片区内招生学校管理,由学校录取后统一将招生结果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对未报到的片区内招生对象,要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学生家长,再次宣传相关招生政策、家长(法定监护人)义务,告知其自愿放弃到片区内招生学校就读所产生的相关风险和一切后果须自行承担。
2.随机派位。划片招生结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用于招收片区外的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若片区外申请就读的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则直接登记录取;若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随机派位由三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若招生对象参加随机派位后未被录取,且原划片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可选择回原划片学校登记;若原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可选择到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或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统筹安排。凡未被以上招生方式录取的招生对象,由流入地三区教育行政部门(即发放学位申请卡的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就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