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是什么意思 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是什么意思
2024-10-07
更新时间:2022-09-23 05:17:30作者:佚名
四川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农村学生的有关部署,现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文件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在相关省(区、市)所确定的实施区域内,面向全国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是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及以上的农村户籍;
3.本人在户籍所在县的高中具有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
5.勤奋励志,成绩优秀。
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涵盖:工科试验班(动力装备与安全)、工科试验班(绿色化工与生物医药)、工科试验班(水利、能源动力与城市地下空间)、工科试验班(机械及其自动化类)、工科试验班(生物质加工利用工程)、土木工程、医学技术类、卫生检验与检疫、预防医学、法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哲学、旅游管理类、法学、档案学、社会工作、历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
备注:
1.招生专业名称如有变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
2.我校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进行微调,分省招生计划将根据我校入选资格考生的生源分布和普通类招生专业投放情况等综合制定。考生在高考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专业志愿时,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为准。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科目为准。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报名网址: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5日
2.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名申请表。
3.网上填写报名申请表的温馨提示:
(1)“报考类型”选择“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
(2)个人陈述(800字以内):内容包含自我认识,家庭经济情况,自身特长,未来发展规划,选择四川大学的理由等等,并由本人签字;
(3)提供高中阶段能证明自身综合素质及能力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4)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或图片);
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交由学籍所在中学审核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本人签字、中学签章的报名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简章》的报名条件,在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其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基础上,对报名考生的户籍、学籍及报名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2.综合考评:我校将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考评,并最终确定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3.入选资格查询:我校将于5月31日前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请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结果;
4.信息公示:我校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通过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分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1.分省招生计划编制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的生源分布和普通类招生专业投放等综合情况,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通过“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及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2.高考志愿填报的要求
入选资格考生须按所在省(区、市)的高考志愿填报的相关规定及志愿批次填报我校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高考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高考录取分数的要求及专业录取原则
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投档到我校且高考体检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科类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六、监督机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励志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监督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
zs@scu.edu.cn(招生办公室) jiwei@scu.edu.cn(纪委监察部门)
2.投诉电话:
028-85405563
028-85404020
3.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610065
七、其他说明
1.三级信息公开网址: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cu.edu.cn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网址见其官方网站。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八、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严正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事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地址:
(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邮编:610041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邮编:610207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
招生咨询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227室
招生咨询邮箱:zs@scu.edu.cn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cu.edu.cn
四川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
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文件精神,在有关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少于155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招生专业范围见附件。学校将根据考生实际报名与审核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与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同时公布。
三、报名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以下资料:
① 《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打印);
② 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考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③ 户口簿和身份证。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由班主任审核并签名,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电子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学校不接收考生的纸质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及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4月25日。
4.收费: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选拔程序
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拟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5月底前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办法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入选资格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填报我校高考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3.录取:以分数优先方式、结合专业志愿,按分省计划排队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区、市)间调整招生计划。投档到我校且高考体检合格者,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位次。
4.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为准。
5.高考改革省份资格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本科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七、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8-66368074
咨询邮箱:zszx@swjtu.edu.cn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申诉邮箱:zsks@swjtu.edu.cn
九、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2.招生就业处牵头对高校专项计划选拔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在此基础上实施再监督。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2021年4月14日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序号 专业 科类 大类所含专业 综合改革选考科目要求(3+3模式) 综合改革首选科目要求(3+1+2模式) 综合改革再 选科目要求(3+1+2模式) 备注 1 土木工程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 机械类 理科/综合改革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4 交通运输类 理科/综合改革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 物理 物理 化学 5 计算机类 理科/综合改革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6 工商管理类 理科/综合改革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 物理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7 材料类 理科/综合改革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物理 物理 化学 8 测绘类 理科/综合改革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 物理 物理 化学 9 地质工程 理科/综合改革 物理或化学 物理 不提科目要求
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和综合改革类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完成。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
三、报名办法
2021年4月13日至4月25日,请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关于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请考生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使用说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生成打印,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每页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考生须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页及考生本人户籍页的扫描件(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口本样例及说明见附件1;
3.身份证明: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学籍证明:由户籍所在县高中开具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学籍证明》见附件2;
5.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奖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及其他反映考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录取规则
1.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我校将于2021年5月底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2.我校将根据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高考且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考试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参考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确定专业。如生源不足,不再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时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2.获得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及单科成绩)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体检合格。
3.入选考生高考后可填报的专业范围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目录为准。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须与我校在当地公布的2021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详见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
5.所有信息全部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6.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监督机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uestc.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du.cn
咨询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邮政编码:611731
八、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简称“章程”)相冲突,以章程为准;如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2021年的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
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户口本样例及说明.docx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学籍证明.docx
四川农业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根据《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实施,并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招生省份、计划及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四川省
招生计划:207名
招生专业:农学、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林学、园艺、环境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化学生物学、生物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法学、英语、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汉语言文学。
法学、英语、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专业文理科生均可报考,汉语言文学仅限文科生报考,其余专业仅限理科生报考。
三、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优先。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0日至4月25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检查无误后,再下载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或照相)上传材料。
3.材料邮寄: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A4规格),于2021年5月10日前(邮件接收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611130)。信封显著位置注明“高校专项计划申请材料”字样。邮寄材料内容包括:
(1)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复印件1份(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请认真检查报名材料,对报名材料不齐全、不一致者,不予审核。
五、审核、确定入选资格及公示
1.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每位考生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2.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川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请考生上网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六、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须依据本省(市)设置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及专业志愿。
七、录取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本科第一批同科类省定录取控制线。
2.我校将遵循按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3.本项目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其他同学享受同等待遇。
八、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835-2882561,028-86293282。
2.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报名材料,并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即取消相应资格,并将情况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收件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611130
联系电话:028-86290999,86291999,传真:028-86291220
网 址:www.sicau.edu.cn或zs.sicau.edu.cn
十、本简章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精神和要求,我校2021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2021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专业(类)见下表:
招生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文理分科省份科类要求 | “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3+1+2”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金融工程、信用管理、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投资学 | 文史或理工 | 不提科目要求 |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金融学类(保险学院) | 保险学、保险学(财务与会计双语实验班)、保险学(精算双语实验班) | |||
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 |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供应链管理 |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税收学 | |||
法学 |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商务英语 | |||
经济与贸易类 | 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 | |||
公共管理类 | 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
汉语言文学(文创实验班) | ||||
计算机类 | 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首选科目仅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
注: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25日。
(二)报名程序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1.注册登录:请考生实名注册后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填报志愿:请考生按要求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3.确认志愿: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志愿,逾期未确认则报名无效。
4.下载打印: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
5.扫描上传:请考生将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的《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志愿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时,报名完成。
(三)报名相关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要求本人签字的地方均须考生本人在材料上签名,如果是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的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2.考生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上传的申请表编号与报名系统中的编号一致。
4.上传的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或材料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无效。
5.考生确认志愿后若要修改申请材料,请自行取消志愿重新报名,取消志愿后相应的申请表将作废,考生须重新下载打印最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作任何修改。
6.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审核以报名系统内上传的申请材料为准,不接收纸质材料。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21〕3号文件要求,2021年5月20日前,有关省份完成申请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二)考生材料审核
经有关省份基本条件审核通过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2021年5月底前按相关要求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
(三)确定分省计划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五、录取
(一)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考生专业志愿须与其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里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志愿一致。
(三)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本科批次合并划线,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四)学校按分省计划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国家专项计划或其他批次。
(五)专业确定规则:
1.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其生源省市最终模拟投档线20分及以上的考生,满足其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
2.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其生源省市最终模拟投档线但未高出20分的考生,满足其第一、第二或第三专业志愿。
3.高考成绩高于其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低于我校在其生源省市最终模拟投档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综合考虑,尽量满足其所填报专业志愿。
4.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
5.考生专业志愿以其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里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为准。
六、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保障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建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898(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纪委受理对学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开展核查和处理。受理电话:(028)87092833。
八、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092355、87092897、87092899、87092900、8709917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地址: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01办公室。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b.swufe.edu.cn/。
本简章由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