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是什么意思 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是什么意思
2024-10-07
更新时间:2024-07-04 15:30:38作者:佚名
石狮中心城区学校招生办法
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原则上实行“多校划片、按序入学”的办法,具体为:
A类志愿填报方面:
本市服务区户籍生,可填报“A类志愿”:
凤里街道户籍的,可填报石光中学实中校区(实验中学,下称实验中学)、华侨中学、石光中学三中校区(石狮三中,下称石狮三中)、泉州五中石狮教改基地校(后垵学校,下称后垵学校)其中3个志愿;
湖滨街道户籍的,可填报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其中1所,实验中学、华侨中学、后垵学校其中2所,共3个志愿;
宝盖镇龙穴、坑东、前坑、前园、杆头、宝源户籍的,可填报石光中学、实验中学、锦峰学校、后垵学校其中3个志愿;宝盖镇塘边、塘后户籍的,可填报石狮一中、实验中学、锦峰学校、后垵学校其中3个志愿;宝盖镇铺锦户籍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后垵学校3个志愿;宝盖镇后宅、郑厝、苏厝、玉浦、上浦、雪上、塘头、山雅户籍的,可填报石狮三中、后垵学校2个志愿;宝盖镇仑后、松茂、后垵户籍的,可填报锦峰学校、后垵学校2个志愿;
灵秀镇户籍的可填报石狮八中、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鹏山校区(鹏山实验学校,下称鹏山实验学校)2个志愿。其中,灵秀镇钞坑村户籍(户籍认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还可填报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
符合以上条件的,按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当学位不足时,按原住户居民--“三一致”--非“三一致”批次,依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房产类志愿填报方面:
在石狮以外就读,父(母)在石狮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A、B或C类志愿填报条件,父(母)在石狮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自愿放弃A、B或C类志愿填报的小学毕业生,可填报“房产类志愿”:
在湖滨、凤里街道购房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后垵学校3个志愿;在灵秀镇购房的,可填报石狮八中、鹏山实验学校2个志愿;
在宝盖镇宝源、龙穴、坑东、前坑、前园、杆头、塘边、塘后、仑后、松茂、后垵购房的,可填报锦峰学校、后垵学校2个志愿;在宝盖镇铺锦、后宅、郑厝、苏厝、玉浦、上浦、雪上、塘头、山雅购房的,可填报石狮三中、后垵学校2个志愿;
在沿海五镇(指蚶江、永宁、祥芝、鸿山、锦尚)购房的,可填报对应辖区内中学志愿;
购置开发商与市政府、教育局签订协议的房产,其业主子女入学根据相关协议有关精神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以上条件的,录取顺序安排在A类后、B类前,录取办法按其父(母)购房先后时间录取。
B类志愿填报方面:
本市非服务区户籍、港澳台等境外户籍(父母均为石狮户籍)生,可填报“B类志愿”:
在凤里辖区小学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实验中学、华侨中学、石狮三中、后垵学校其中3个志愿;
在湖滨辖区小学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实验中学、华侨中学、后垵学校其中3个志愿;
在凤里、湖滨辖区小学就读未满三年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后垵学校3个志愿;
在宝盖镇五小、七小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石光中学、锦峰学校、石狮三中、后垵学校其中3个志愿;未满三年的,可填报锦峰学校、石狮三中、后垵学校3个志愿;在宝盖镇进修附小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后垵学校3个志愿;在进修附小就读未满三年的及在龟湖中心小学、三中附小、塘头小学就读的,可填报石狮三中、后垵学校2个志愿;在锦峰学校、桃源小学、前坑小学、塘边小学就读的及自然门学校未直升本校的,可填报锦峰学校、后垵学校2个志愿;在坑东小学就读的,可填报锦峰学校、银江学校2个志愿;在灵秀镇辖区小学就读的,可填报石狮八中、鹏山实验学校2个志愿。
符合以上条件的,实行“填报志愿、按序入学”与抽签相结合的办法,即先按其父(母)在该招生服务片区购房先后时间录取,有剩余学位时,再抽签录取无购房的,录满为止。
C类志愿填报方面:
来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填报“C类志愿”:
在凤里、湖滨辖区小学就读三年及以上的,可填报华侨中学、石狮三中、锦峰学校、后垵学校其中2所,银江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永宁校区(永宁中学,下称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1所,共3个志愿;
在凤里、湖滨辖区小学就读未满三年的,可填报银江学校、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3个志愿;
在灵秀镇辖区小学就读的,可填报石狮八中、鹏山实验学校其中1所,银江学校、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2所,共3个志愿;
在宝盖镇龟湖中心小学、三中附小、塘头小学及进修附小就读的,可填报石狮三中、后垵学校、银江学校、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3个志愿;在宝盖镇锦峰学校、五小、七小、桃源小学、前坑小学、坑东小学、塘边小学就读的及自然门学校未直升本校的,可填报锦峰学校、后垵学校、银江学校、永宁中学、石狮七中、石狮五中其中3个志愿。
符合以上条件的,实行“填报志愿、按序入学”的录取办法。当学位不足时,以学生父(母)持我市有效居住证为基本条件,再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父母其中一方是石狮户籍的;父(母)在2023年2月28日前开始并连续缴交我市社会保险至今的(以上对象中在石狮市规上/限上企业务工一年以上的优先);父(母)在石狮市规上/限上企业务工一年以上的;父(母)在石务工并办有居住证的。当学位不足时,按居住证有效签注时间(居住证有效签注日期以公安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的先后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