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是什么意思 本科生毕业论文抽检是什么意思
2024-10-07
更新时间:2024-07-25 00:47:04作者:未知
为切实做好于都县2024年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一般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江西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州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结合于都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录取批次
(一)录取批次:①重点高中统招和均衡——②重点高中特长生——③一般高中统招——④一般高中特长生。
(二)录取时,按以上4个批次根据考生志愿依次进行,未填报志愿或未按规则填报的不参与该批次的录取。已录取的不退档、不改录,不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
二、录取事项
(一)招生计划
于都县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二)录取原则
1.按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重点高中统招和均衡与一般高中统招志愿信息以“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呈现的结果为准;重点高中特长生和一般高中特长生志愿信息以《2024 年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专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中呈现的为准。
2.严格执行分校分类计划,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改变招生计划、招生性质和招生范围,不得突破本校总计划;录取时出现末位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三科成绩、物理历史两科成绩择优录取。
3.不得招收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4.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该校统招分数线120分。
5.已被录取的学生,县内其他任何学校不得再录取。
6.凭县教育考试中心下发的《录取名单》进行集中报到和录取报批,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和组织定位报到。
(三)分批次录取
1.重点高中统招和均衡志愿填报与招生录取
(1)重点高中统招设1个志愿,于都中学、于都二中等2所高中学校列入“重点高中统招第一志愿”填报;考生可在这2所学校中,选择填报其中1所学校。
(2)重点高中均衡第一志愿:符合均衡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填报的“重点高中均衡第一志愿”必须与其填报的“重点高中统招第一志愿”相一致,方视为有效。在各校有效志愿里的考生中,按本校均衡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例如:某考生重点高中统招第一志愿填报的是“于都二中”,则其填报的重点高中均衡第一志愿也必须是“于都二中”。否则,其填报的重点高中均衡第一志愿无效。
(3)重点高中均衡调剂录取:对各生源学校未完成的均衡招生指标,进行全县统筹,从符合均衡资格但未录取的考生中,按其“重点高中均衡第一志愿”在全县范围内调剂录取。
(4)重点高中均衡第二志愿:在完成重点高中均衡第一志愿调剂录取后,若某重点高中仍存在缺额计划,则依据考生填报的“重点高中均衡第二志愿”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第二次均衡调剂录取。(均衡第二志愿应与均衡第一志愿不一致)
2.重点高中特长生志愿填报与招生录取
(1)重点高中特长生设1个志愿,于都中学、于都二中等2所高中学校列入“重点高中特长生”志愿填报;考生可在这2所学校中,选择填报其中1所学校。
(2)录取最低控制线:文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所填报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60分。
3.一般高中统招志愿填报与招生录取
(1)一般高中统招设3个平行志愿,于都七中、梓山中学、实验三中、实验五中、扬德学校、实验中学和新长征中学等7所高中学校列入“一般高中统招第一、二、三志愿”填报;考生可在这7所学校中,选择填报其中3所学校。
(2)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未被重点高中录取的考生,按其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投档时,按考生填报在管理平台“一般高中统招第一、二、三志愿”的3个志愿前后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
(3)一般高中统招按志愿录取还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征集志愿。
4.一般高中特长生志愿填报与招生录取
(1)一般高中特长生设3个平行志愿,于都七中、梓山中学、实验三中、实验五中、扬德学校、实验中学和新长征中学等7所高中学校列入“一般高中特长生志愿”填报;考生可在这7所学校中,选择填报其中3所学校。
(2)录取最低控制线:文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所填报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60分(射击、冰雪的专项测试成绩且不低于30分)。
(3)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录取。在文化和专业两项成绩均过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数外三科成绩、物理历史两科成绩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投档时,按考生填报《报名表》第二、三、四志愿的前后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缺额计划的学校。
(四)随迁子女录取
1.在我县报考的随迁子女考生可在我县填报志愿并参与录取,享受本地生源同等待遇。
2.外省、外市随迁子女考后回我县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和户籍证明、地市级教育部门成绩证明和学籍审核意见,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有缺额的情况下,可以招收。各校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本地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按时填报志愿
1.2024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1日8:30至6月24日21:00,填报时间期间系统全天开放。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zz.jxedu.gov.cn)填报志愿,并提交成功才有效。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并提交成功,志愿方有效。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上网查询与修改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招生管理平台自动关闭,关闭后不能补报和更改志愿信息。填报后,考生一定要再次登录查询填报结果,确保已上传且存贮。
3.网报志愿属考生个人意愿,应由考生个人自主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考生密码、违背考生意愿替代或强迫、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4.考生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因填报不当(漏报、错报、未报、无效志愿等)或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强化密码管理
1.登录招生平台时考生需要输入个人的登录密码。获取个人登录密码的途径有多种。一是学校从招生平台获取初始密码并发放给考生,学校必须据实准时发放,不得扣留或对外泄露考生密码,发放时需考生签字确认,签字单统一存档备查;二是考生凭报名序号在“赣州教育”公众号查询初始密码;三是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教育考试中心申请重置回初始密码。
2.考生凭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登录密码并保存,凭修改后的密码重新登录,才能正式填报志愿。更改后的登录密码,考生须妥善保管,自负保管与保密职责。各校要反复提醒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志愿填报密码,以免他人修改志愿,影响录取结果。密码泄露造成志愿被他人篡改,后果由考生负责。坚决杜绝考生志愿集体篡改事件的发生。
3.各校要加强对密码发放、招生宣传的监督,要规范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
(三)加强宣传服务
1.各校要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坚持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2.各校要创新指导服务,加大考生志愿填报的培训力度,通过公开信、宣传栏、宣传单、问答须知、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帮助考生和家长了解政策,提醒考生充分考虑个人意向和自身实际,认真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科学合理选择升学学校。
(四)严肃招生纪律
1.各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要规范做好“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的发布和招生宣传预审工作,宣传内容要准确规范,解读要严谨到位,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的宣传资料一律不得对外发布,严禁违规宣传和发布虚假的招生信息。
2.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3.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退回,产生的后果由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扣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等处罚。
四、本方案中未尽事项,按省、市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