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签合同前注意事项
2024-10-07
更新时间:2022-12-11 18:13:15作者:未知
1、适用范围:本内部施工工艺及检测标准适用于恒信数字创意学校 归真设计公司所有在建的室内普通灯具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注意核对灯具的标称型号等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2.1.2 照明灯具使用的导线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500V,其最小线芯截面应符合规定。
2.1.3 采用钢管作为灯具的吊管时,钢管内径一般不小于10mm。
2.1.4 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小于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
2.1.5 灯具所使用灯泡的功率应符合安装说明的要求。
2.1.6 其他辅材:膨胀螺钉、尼龙胀管、尼龙丝网、螺钉、安全压接帽、焊锡、焊剂、绝缘胶带等均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2 主要机具
电钻、电锤、压接帽专用压接钳、大功率电烙铁、卷尺、锯弓、锯条、纱线手套,人字梯、数字式万用表。
2.3 作业条件
2.3.1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全。
2.3.2 屋顶、楼板施工完毕,无渗漏。
2.3.3 顶棚、墙面的抹灰、室内装饰涂刷及地面清理工作已完成。门窗齐全。
2.3.4 有关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
2.3.5 有可能损坏已安装灯具或灯具安装后不能再进行施工的装饰工作应全部结束。
2.3.6 相关回路管线敷设到位、穿线检查完毕。
3、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灯具检查→组装灯具→灯具安装→通电试运行。
3.2 操作方法
3.2.1 灯具检查
3.2.1.1 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检查灯具是否符合要求。
3.2.1.2 根据装箱单清点安装配件。
3.2.1.3 注意检查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3.2.1.4 检查灯具外观是否正常有无擦碰、变形、受潮、金属镀层剥落锈蚀等现象。
3.2.2 组装灯具
3.2.2.1 组合式吸顶花灯的组装:参照灯具的安装说明将各组件连成一体;灯内穿线的长度应适宜,多股软线线头应搪锡;应注意统一配线颜色以区分相线与零线,对于螺口灯座中心簧片应接相线,不得混淆;理顺灯内线路,用线卡或尼龙扎带固定导线以避开灯炮发热区。
3.2.2.2 吊顶花灯的组装:首先将导线从各个灯座口穿到灯具本身的接线盒内。导线一端盘圈、搪锡后接好灯头。理顺各个灯头的相线与零线,另一端区分相线与零线后分别引出电源接线。最后将电源结线从吊杆中穿出。各灯泡、灯罩可在灯具整体再装上,以免损坏。
3.2.3 灯具安装
3.2.3.1 普通座式灯头的安装:将电源线留足维修长度后剪除余线并剥出线头。区分相线与零线,对于螺口灯座中心簧片应接相线,不得混淆。用连接螺钉将灯座安装在接线盒上。
3.2.3.2 吊线式灯头的安装:将电源线留足维修长度后剪除余线并剥出线头。将导线穿过灯头底座,用连接螺钉将底座固定在接线盒上。根据所需长度剪取一段灯线,在一端接上灯头,灯头内应系好保险扣,接线时区分相线与零线,对于螺口灯座中心簧片应接相线,不得混淆。将灯线另一头穿入底座盖碗,灯线在盖碗内应系好保险扣并与底座上的电源线用压接帽连接。旋上扣碗。
3.2.3.3 日光灯安装:
(1)吸顶式日光灯安装:
打开灯具底座盖板,根据图纸确定安装位置,将灯具底座贴紧建筑物表面,灯具底座应完全遮盖住接线盒,对着接线盒的位置开好进线孔。
比照灯具底座安装孔用铅笔画好安装孔的位置,打出尼龙栓塞孔,装入栓塞(如为吊顶可在吊顶板上背木龙骨或轻钢龙骨用自攻螺钉固定)。
将电源线穿出后用螺钉将灯具固定并调整位置以满足要求。
用压接帽将电源线与灯内导线可靠连接,装上启辉器等附件。盖上底座盖板,装上日光灯管。
(2)吊链式日光灯:
根据图纸确定安装位置,确定吊链吊点。打出尼龙栓塞孔,装入栓塞,用螺钉将吊链挂钩固定牢靠。根据灯具的安装高度确定吊链及导线的长度(使电线不受力)。打开灯具底座盖板,将电源线与灯内导线可靠连接,装上启辉器等附件。盖上底座,装上日光灯管,将日光灯挂好。将导线与接线盒内电源线连接,盖上接线盒盖板并理顺垂下的导线。
3.2.3.4 吸顶灯(壁灯)的安装:
(1)比照灯具底座画好安装孔的位置,打出尼龙栓塞孔,装入栓塞(如为吊顶可在吊顶板上背木龙骨或轻钢龙骨用自攻螺钉固定)。
(2)将接线盒内电源线穿出灯具底座,用螺钉固定好底座。
(3)将灯内导线与电源线用压接帽可靠连接。
(4)用线卡或尼龙扎带固定导线以避开灯泡发热区。
(5)上好灯泡,装上灯罩并上好紧固螺钉。
3.2.3.5 吊顶花灯的安装:
(1)将预先组装好的灯具托起,用预埋好的吊钩挂住灯具内的吊钩。
(2)将灯内导线与电源线用压接帽可靠连接。
(3)把灯具上部的装饰扣碗向上推起并紧贴顶棚,拧紧固定螺钉。
(4)调整好各个灯口,上好灯泡,配上灯罩。
3.2.3.6 嵌入式灯具(光带)的安装:
(1)应预先提交有关位置及尺寸交有关人员开孔。
(2)将吊顶内引出的电源线与灯具电源的接线端子可靠连接。
(3)将灯具推入安装孔固定。
(4)调整灯具边框。如灯具对称安装,其纵向中心轴线应在同一直线上。
3.2.4 通电试运行:灯具安装完毕后,经绝缘测试检查合格后,方允许通电试运行。
4、质量标准
4.1 主控项目
4.1.1 灯具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1 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
4.1.1.2 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在0.5kg及以下时,采用软电线自身吊装;大于0.5kg的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受力。
4.1.1.3 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用螺钉或螺栓不少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mm及以下时,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4.1.2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4.1.3 当钢管做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4.1.4 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4.1.5 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1 一般敞开式灯具,灯头对地面距离不小于下列数值(采用安全电压时除外):
(1)室外:2.5m(室外墙上安装)。
(2)厂房:2.5m。
(3)室内:2m。
(4)软吊线带升降器的灯具在吊线开展后:0.8m。
4.1.5.2 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有专用保护措施。
4.1.6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4.2 一般项目
4.2.1 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mm2)
灯具安装的场所及用途线芯最小截面积
铜芯软线铜 线铝 线
灯头线民用建筑室内0.50.52.5
工业建筑室内0.51.02.5
室 外1.01.02.5
4.2.2 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1 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4.2.2.2 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
4.2.2.3 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采用瓷质灯头。
4.2.2.4 连接灯具的软线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4.2.2.5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4.2.3 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4.2.4 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灯泡与绝缘台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4.2.5 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罩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4.2.6 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4.2.7 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应有泄水孔,绝缘台与墙面之间应有防水措施。
5、成品保护
5.1 灯具安装时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和顶板的整洁,不得污损。
5.2 其他工种作业时,应注意不得损伤已装好的灯具。
5.3 室内有条件的应关门上锁,以防损坏或丢失。
6、应注意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问题
6.1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1 成排灯具的中心线偏差超出允许范围。在确定成排灯具的位置时,必须拉线,最好拉十字线。
6.1.2 木台固定不牢,与建筑物表面有缝隙。木台直径在150mm及以下时,应用两条螺丝固定;木台直径在150mm以上时,应用三条螺丝成三角形固定。
6.1.3 法兰盘、吊盒、平灯口不在塑料(木)台的中心上。其偏差超过标准。安装时应先将法兰盘、吊盒、平灯口的中心对正塑料(木)台的中心。
6.1.4 吊链日光灯的吊链选用不当,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更换:
6.1.4.1 单管无罩日光灯链长不超过1米时,可使用爪子链。
6.1.4.2 带罩或双管日光灯以及单管无罩日光灯链长超过1米时,应使用铁吊链。
6.1.5 采用木结构明(暗)装灯具时,导线接头和普通塑料导线裸露,应采取防火措施,导线接头应放在灯头盒内或器具内,塑料导线应改用护套线进行敷设,或放在阻燃型塑料线槽内进行明配线。
6.2 应注意的环境问题
6.2.1 施工场地应做到工完料清。
6.2.2 靠近居民区或晚上施工,应使用低噪音的机具。
6.3 应注意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
6.3.1 登高作业应注意安全,人字梯应有防滑链。
6.3.2 严禁两人在同一梯子上作业。
7、质量记录
7.1 设备材料产品合格证。
7.2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7.3 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7.4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5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