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签合同前注意事项
2024-10-07
更新时间:2024-04-26 21:01:06作者:未知
有关于公摊面积的划分一向是买房中的重点问题,而近日一则“住建部拟取消公摊面积,住宅按套内面积计算“的话题再次迅速在网络上蔓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网传的公摊面积取消*消息是真是假?公摊面积是谁提出来的呢?接下来的内容中小编将详细为大家介绍。
一、公摊面积取消*消息
对于我国大部分省市来说,购买的房屋的面积主要是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套内面积,另一个则是公摊面积。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2019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在《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的工程项目规范下的第十点,《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公摊面积做了相关的意见征询。
具体如下:
2.4.6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据了解,这是住建部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二、公摊面积是谁提出来的
90年代的中国并没有公摊面积这个概念,而是李嘉诚在香港首创所谓的公摊面积,并且沿用至今天,全世界也只有中国房屋分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又称使用面积)。
公摊面积发展历程:
(1)雏形
1952年之前,全世界的房子都是整栋出售的,所以自然也就没有公摊这个说法了。所以在那个时候,没有几个人有能力整栋楼房,所以很难将房子卖出去。所以为了加速*回笼,某个香港地产商发明了新办法,就是把楼房拆开销售,每一层销售给一个人,这样一栋5层卖给了5个人。在律师的帮助下,注册时由购买了一栋楼的5个人共同签了共有产权,所以这样就极好的规避了法律问题。
(2)发展
后来这种方法得以沿用,并且得到了发展和创新。但对于一些人来说,一层楼还是有点大,依然有很多人买不起。所以为了能更快的销售,香港地产商在单层销售的基础上再度创新,把一层楼拆细成数个小公寓进行出售。这样的话,购房的门槛就会大幅度降低,所以房子自然也就更加的好卖,但是这种方法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每一个户型的样子、占用的面积都不一样,没有办法均分,所以在各种成本上面产生纠纷和矛盾。
(3)成形
所以后来香港地产商就想出来一个办法,按照“公共契约”的模式,把整栋大楼的土地和全部的产权以建筑面积的*,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了所有的住户,所以这时候买的是建筑面积。至于电梯井、大堂、岗亭等占地面积,则按照当初约定的比例,依次扣除,剩下的才是套内使用面积,这就是公摊制度的由来。
公摊的愿意就是公共摊派。后来公摊制度和建筑面积就成为了香港特色的土地制度,之后推到了台湾,*来到了大陆,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人特色地产制度,其他所有国家,均没有公摊这个概念。
三、国家房屋公摊面积规定
目前国家对于房屋公摊面积没有做明确的规定,但是在业内默认的标准为:6层以下低层商品房的公摊系数一般为12%左右;11层左右的小高层商品房的公摊系数为20%左右;18层以上高层商品房公摊系数为25%左右;超过25层的商品房上为30%左右。
根据1995年实施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中,有关于公摊面积的相关规定如下:
1、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2、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
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4、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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