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离婚补偿费多久给对方?(离婚后给对方补偿有支付期限吗)

更新时间:2024-05-06 10:04:22作者:佚名

离婚补偿费多久给对方?(离婚后给对方补偿有支付期限吗)

一、离婚补偿费多久给对方?

离婚赔偿金多久给对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应该给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协议离婚后不给赔偿金怎么起诉?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在现实生活当中离婚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如果说双方当事人关于离婚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的话,基本上在解除夫妻关系的时候,就是需要的支付。但是离婚的补偿金和离婚赔偿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的,离婚赔偿是需要具备法定情形。

本文标签: 补偿费  给对方  当事人  

为您推荐

征收维权,这3种维权方略,你选哪一个?

其一,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一过性”维权。其二,对亲戚、熟人、朋友的说法或其他“标准”盲目迷信,非理性确定维权方略。其三,理性制定维权方略,坚定选择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不断与拆迁律师沟通、配合。

2024-07-05 12:36

债务重组专项申报如何办理?(专项债如何申请)

债务重组专项申报是需要以资产清偿债务。当然的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情况之下,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进行债务重组也是可以的。按照法律上的规定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情况之下,债权人也应当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之后

2024-07-05 10:04

法律中规定债务如何强制执行 债务人强制执行能判多少年

法律中规定可以由相关的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强制执行。实际上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来,而且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以及法律文书等相关的书面材料。

2024-07-05 07:34

公民如何确认有没有债务? 如何认定政府隐性债务

公民可以到法院执行机关来进行查询确认有没有债务。当然了,这种债务主要指的就是以及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诉讼的情况,如果没有诉讼的话,要想了解债务方面的情况,必须是和自己的配偶来进行确认。

2024-07-05 05:03

赌博欠下的债务如何归还? 赌博欠下的债务如何归还给他

赌博欠下的债务是不用归还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因为赌博所欠下的债务并不是属于合法的债务。而且这也并不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夫妻共同的债务,因为并不是用于家庭的支出。

2024-07-05 02:33

夫妻一方放弃夫妻共同房产的承诺有法律效力吗?是夫妻财产协议吗?

属于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是有效的,没有其他意思表示的,一般认为是夫妻财产协议。《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2024-07-05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