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管制的犯罪分子适不适用缓刑 管制是否适用缓刑

更新时间:2023-04-16 00:08:57作者:佚名

管制的犯罪分子适不适用缓刑 管制是否适用缓刑

一、管制的犯罪分子适不适用缓刑

由于法律规定只有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才能适用缓刑,因此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是不能适用缓刑的。

适用缓刑的条件:

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

(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

(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

(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

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注意:缓刑不同于死刑缓期执行。缓刑也不同于对军人的“战时缓刑”,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二、管制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根据上述规定,管制本身不包含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如果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把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判处,其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本文标签: 被判  管制  拘役  

为您推荐

国家级债务违约如何追讨?(国家债务违约的后果是什么)

国家级债务违约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相关的方式来进行追讨。如果要起诉解决的话,那么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等到案件结束之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方面问题,但同时需要提交起诉材料。

2024-07-04 22:41

债务人担保人如何执行?(担保人直接申请执行债务人)

债务人担保人可以直接的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执行。因为如果确实是存在着担保人,而且在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担保期限的情况之下,那么必然是需要由担保人承担相关还款责任的,之后是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024-07-04 20:08

注销中国国籍后债务如何处理 注销中国国籍后债务如何处理呢

注销中国国籍后债务仍然是需要继续偿还的。偿还债务与国籍没有直接的关联性。如果对方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之下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说的话,是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的方式解决的。

2024-07-04 17:38

注意:这四种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一定不能签!

一、“空白协议”不能签;二、内容不清楚、重要条款缺失的协议不能签;三、补偿不合理的协议不能签;四、没有规定违约责任的协议不能签。

2024-07-04 17:38

借款的主债务如何认定? 借款方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借款的主债务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或者是借条来进行认定。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第668条当中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有另外的约定情况之下是可以特殊处理的

2024-07-04 15:07

为什么恋爱时购买的金镯子要返还,而手机不返还?

男女恋爱期间一般性的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赠予,视为一般性赠予,分手后通常不得要求退还。在恋爱期期间,基于结婚的目的,给予对方比较贵重的财物或比较大额的转款,因此这种自愿的的赠与行为,视为是附条件的赠与行

2024-07-04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