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当事人举证期限规定对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是不是适用

更新时间:2024-01-01 10:04:29作者:未知

当事人举证期限规定对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是不是适用

最高院民一庭:

当事人举证期限相关规定是否适用于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

该条对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提交证据的举证期限作出一致规定,即关于当事人举证期限的相关规定也应适用于申请调查取证。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本文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在举证期限届满后,需要提供的反驳证据或对证据瑕疵进行补正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也可以提出调查收集的申请,该申请期限亦不应受已经确定的举证期限的限制。

再如,关于逾期提供证据的规定也应适用于申请调查取证情况。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如果该证据属于上述规定情形,人民法院亦应当予以准许。

本文标签: 当事人  调查取证  期限  

为您推荐

征收维权,这3种维权方略,你选哪一个?

其一,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一过性”维权。其二,对亲戚、熟人、朋友的说法或其他“标准”盲目迷信,非理性确定维权方略。其三,理性制定维权方略,坚定选择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不断与拆迁律师沟通、配合。

2024-07-05 12:36

债务重组专项申报如何办理?(专项债如何申请)

债务重组专项申报是需要以资产清偿债务。当然的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情况之下,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进行债务重组也是可以的。按照法律上的规定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情况之下,债权人也应当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之后

2024-07-05 10:04

法律中规定债务如何强制执行 债务人强制执行能判多少年

法律中规定可以由相关的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强制执行。实际上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来,而且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以及法律文书等相关的书面材料。

2024-07-05 07:34

公民如何确认有没有债务? 如何认定政府隐性债务

公民可以到法院执行机关来进行查询确认有没有债务。当然了,这种债务主要指的就是以及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诉讼的情况,如果没有诉讼的话,要想了解债务方面的情况,必须是和自己的配偶来进行确认。

2024-07-05 05:03

赌博欠下的债务如何归还? 赌博欠下的债务如何归还给他

赌博欠下的债务是不用归还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规定因为赌博所欠下的债务并不是属于合法的债务。而且这也并不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夫妻共同的债务,因为并不是用于家庭的支出。

2024-07-05 02:33

夫妻一方放弃夫妻共同房产的承诺有法律效力吗?是夫妻财产协议吗?

属于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是有效的,没有其他意思表示的,一般认为是夫妻财产协议。《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2024-07-05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