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死缓考验期内过失犯罪的情形是什么 死缓考验期重新计算

更新时间:2024-06-30 12:36:07作者:佚名

死缓考验期内过失犯罪的情形是什么 死缓考验期重新计算

一、死缓考验期内过失犯罪的情形是什么?

死缓考验期内过失犯罪的情形是在死刑缓刑考验期限内,由于过失情况所导致的存在犯罪,比如如果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在缓刑考验期之内不犯罪,缓刑考验期满后,还是要坐牢改造的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并罚。所以,死缓期间过失犯罪应撤销缓刑,与新罪数罪并罚,但并不一定立即执行死刑。

二、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于缓刑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而不是“由公安机关考查”);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目前如果存在者判处死刑的情况,那么经过核准之后,是可以判处死刑缓刑执行。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要遵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存在着不是犯罪行为,也是需要对这种行为撤销缓刑的,也就是有可能会被执行死刑。

本文标签: 过失  死缓  期内  

为您推荐

离婚时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时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呢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2、协商一致的原则。3、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4、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5、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

2024-07-02 10:05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范围多少(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范围多少判刑)

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是指涉案金额2000元至5000元,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

2024-07-02 10:05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范围包括哪些(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认定相关人员是否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

2024-07-02 10:04

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

2024-07-02 10:04

哪些拆迁通告,告知是拆违通告、告知。

其一,凡是用一小张A4纸,甚至更不规范的纸张张贴的,当事人需警惕。其二,凡是只有“告知书”“通知”这种三两个字的标题、抬头的,当事人需警惕。其三,凡是尾部没有加盖公章的此类文书,没有法律效力。其四,文

2024-07-02 10:04

新刑法对介绍贿赂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介绍贿赂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介绍贿赂人自首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

2024-07-02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