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不懂这些知识点,就不要买小产权房

更新时间:2023-12-19 12:35:50作者:未知

不懂这些知识点,就不要买小产权房

随着拆迁在全国各地的兴起,因拆迁引发的各种问题随之凸显。

其中最为明显的现象除了强拆、偷拆、补偿费低等问题,还有小产权房的问题也随拆迁的推进而越发突显。

而在拆迁实践中,小产权房大多会被作为违建拆除。

这一方面导致补偿极低,另一方面小产权房的买卖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买卖双方都似乎会遭受不同程度上的损失。

可即使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问题,市场上买小产权的也大有人在,这又是为什么呢?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根据多年的拆迁代理经验来为您讲解小产权房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现市场上的小产权房是指: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并不是法律概念。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基于当下房价猛涨,且居高不下。

随着拆迁而突显出来的一批批小产权房以其低价、快速交易的有利条件迅速进入公众视野。

但是大众普遍缺乏对小产权房的相关法律法规认识,多数认为只是没有房产证,居住不受影响,不知道小产权房潜在的巨大的法律风险。

二、小产权房买卖的法律风险

小产权房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时候,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并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小产权房,而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

因此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有很多的限制。

最有实质影响的就是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

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并不是商品房,没有房产证,因此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再者,小产权房因为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

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

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这里在明律师提醒大家的是: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不会像正规商品房一样能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

因没有产权登记,并不产生法定的物权效力。

也就是说卖家只能基于房产买卖合同取得相应的权利。

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本集体组织成员向其他集体组织成员、城镇居民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而无效后的处理规则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

小产权房拆迁的拆迁补偿问题

三、小产权房遇到拆迁很难获得补偿其原因主要有:

1、小产权房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

2、在购买过程中的合同纠纷难以得到等同保护;

3、开发建设过程中缺少监管,其房屋质量难以保证;

4、因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这对房产价值影响很大。

综上,如若遇国家拆迁,大多会被拆迁方以违建来定义,被拆迁的小产权房便很难有相应的拆迁补偿。

因此在明律师提醒大家,不要一味看重小产权房的使用价值和低廉价格,也要多考虑下法律风险和长远预期。

本文标签: 产权  乡政府  有很多  

为您推荐

父母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父母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写)

如果是一方婚前接受赠与财产的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接受赠与的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只给受赠人一方的,才作为婚后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2024-07-02 20:09

夫妻两个人同意离婚要几天(双方夫妻同意离婚要多久)

双方同意离婚最少都需要三十日。如果双方能够协议离婚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届满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024-07-02 20:09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既遂量刑指南(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有哪些)

1、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若是情节特别恶劣,则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法定情形之一,具有

2024-07-02 20:08

诽谤罪的刑法条款有什么内容 诽谤罪的刑法条款有什么内容规定

诽谤罪是在《刑法》第246条里规定的。《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我国刑法规定的诽谤罪属

2024-07-02 20:08

不能签的四种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达不成协议怎么办)

一、“空白协议”不能签;二、内容不清楚、重要条款缺失的协议不能签;三、补偿不合理的协议不能签;四、没有规定违约责任的协议不能签。

2024-07-02 20:08

采集血液事故罪由什么构成(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1、客体上,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

2024-07-02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