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正常上班了但是机构不发工资的话,那么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投诉到劳动行政部门,由其责令机构发工资。如果还是不发工资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直接起诉。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