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2.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原则上要男女双方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男方离婚,女方不到庭的,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第一、开庭前,女方已经收到的开庭通知书和诉状的,开庭那天未到庭的,会按照被告一方缺席进行开庭审理离婚案件;
第二、开庭前,女方没有收到的开庭传票或者按照住址寄送,查无此人导致无法送达的。会建议男方撤诉或者缴纳一定的公告费在当地知名报纸上公告送法开庭传票,待60日公告期满后,组织开庭,女方仍是不到庭的,也是按照被告一方缺席审理离婚案件。
3.希望夫妻一方到离婚时,一定要明确被告的家庭住址以及居住地,方便向其送达开庭传票,以免出现被告不出庭导致离婚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