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6-18 12:51:03作者:未知

关于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士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士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文标签: 低价  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  

为您推荐

对于非法组织卖血罪的法定量刑幅度 非法组织卖血罪立案标准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6-27 00:03

高利转贷犯罪规定的刑罚内容 高利转贷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

2024-06-27 00:03

刑法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相关解释规定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十一条[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

2024-06-27 00:02

最高院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有几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二条[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

2024-06-27 00:02

最高院高利转贷案件相关解释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2024-06-27 00:02

规定报复陷害法定刑罚内容有哪些 报复陷害罪的行为对象包括哪些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6-27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