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飞机上不能带什么(飞机上不能带什么化妆品和液体)

更新时间:2023-03-29 00:12:30作者:佚名

飞机上不能带什么(飞机上不能带什么化妆品和液体)

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
一、枪支等武器(包括主要零部件)
能够发射弹药(包括弹丸及其他物品)并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装置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军用枪、公务用枪,如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
(二)民用枪,如气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
(三)其他枪支,如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境外枪支以及各类非法制造的枪支;
(四)上述物品的仿真品。
二、爆炸或者燃烧物质和装置
能够造成人身严重伤害或者危及航空器安全的爆炸或燃烧装置(物质)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物质)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弹药,如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子弹(铅弹、空包弹、教练弹);
(二)爆破器材,如炸药、雷管、引信、起爆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
(三)烟火制品,如烟花爆竹、烟饼、黄烟、礼花弹;
(四)上述物品的仿真品。
三、管制器具
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管制器具,主要包括:
(一)管制刀具,如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或是跳刀(刀身展开或是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多刃刀具)以及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多刃刀具;
(二)军警械具,如警棍、警用电击器、军用或是警用的匕首、手铐、拇指铐、脚镣、催泪喷射器;
(三)其他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如弩。
四、危险物品
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危险物品,主要包括:
(一)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二氧化碳、水煤气、打火机燃料及打火机用液化气体;
(二)自燃物品,如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
(三)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
(四)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笨、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制品;
(五)易燃固体,如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
(六)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辟谣】
坐飞机不能带充电宝?
真相:可以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坐飞机可以带充电宝,只是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同时,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提醒】
航空人员包括哪些人?
1、空勤人员,包括驾驶员、飞行机械人员、乘务员;
2、地面人员,包括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签派员、航空电台通信员。
本文标签: 物品  装置  弹丸  

为您推荐

有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相关解释具体是什么重要内容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

2024-10-07 15:26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刑罚有哪些内容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4-10-07 15:26

最高院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重要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

2024-10-07 15:25

什么方面正确界定盗伐林木犯罪 什么方面正确界定盗伐林木犯罪行为

1.应当妥善处理聚众盗伐(哄抢)林木的事件。对聚众哄抢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一般参加者,不宜认定为犯罪。2.应当正确处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关系。盗伐

2024-10-07 15:25

有关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应该要如何界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

2024-10-07 15:25

关于暴力取证案件的公安追诉标准是怎么规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024-10-07 15:25